突然被開除...公司一直拖延發非自願離職證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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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三)突然被公司開除開除前公司上頭用很瞎的一堆事情指責我但我傻傻不懂...只跟他說會改進他大概看我不會說出"那我不幹了"這句話最後上頭就說要我把東西交接給其他人~要我GO7/29(五)公司把我的非自願離職證明上用印本以為下週一或週二就可以拿到(公司流程我懂...用印不會跑很久)沒想到上頭說週五中午才可以拿...然後8/3(三)就告知我明天不用來了8/5(五)中午我去拿時...上頭不在打去問他說文件有耽擱就我下週一再來我當下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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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on avatarMason2011-08-07
請給公司一點時間吧雖然你理由十分充分,但是給別人一點緩衝時間也是給自己好處公司須提早10天向勞工局做資遣通報,也許事後才發現這點吃緊摃破碗~你真要這樣催,公司大可把預告工資縮了,畢竟7/27告訴你資遣8/3資遣日,公司只需給你14天工資即可(勞基法第16條,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如果惹惱人資,將來新公司人資詢問舊公司人資你的狀況,想��
Donna avatarDonna2011-08-06
對付這種惡劣的企業主,找民意代表機關是最快的,我們對於這種惡劣的資方已經有多次的交手經驗~看是要開協調會還是記者會,歡迎您寫信給我們[email protecte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8-06
妳不用想如何跟公司談.因為寶寶還要餵食妳也不要一次全都想要像是年終獎金....這是很不可能的先讓勞工局幫你開協調會.然後妳再一步一步的爭取記得跟勞工局說....他們是幫你爭取教法的保障.而不能勸要妳等公司的回應不然...妳要寫信向勞委會申訴公務人員怠職...Showmore
Hedda avatarHedda2011-08-10
雇主要發給勞方【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必須符合勞基法適用第11(公司轉讓、縮小規模裁員、勞方不能勝任等因素)、13(職傷、生育等)、14(雇主違法遭勞方開除)、20(公司結束、轉讓)等四條的情況;雇主用無附帶條件炒你魷魚的勞基法第12條對你終止勞動契約「就不能算是資遣,也不符合非自願性離職條件」,當然不能發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否則勞資雙方都會吃「詐領保險金官司」,就算僥倖給你領到失業給付金,2年後就會被勞保局查到「不符��
Quanna avatarQuanna2011-08-10
我個人建議你先採錄音的方式跟主管套話。後來再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同時寄發投訴信給勞工局。如果說還是不肯給的話,採民事訴訟進行告訴。以疑遲久時仍不配發相關費用薪金,且不發非自願離職證明。2011-08-0619:07:53補充:失業補助你可以去申請看看,那就用和解的方式吧。列出你想要他們支付的費用於存證信函內2011-08-0619:20:03補充:我建議你請勞工局介入,請代辦委員直接幫你申請非離職證明(順便申請失業補助)_...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