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難為何要歸在阻卻違法性?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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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思考覺得很不合理,
至少是...不符合我自己的生存哲學... -_-
難道緊急避難不應該歸類到"罪責"階層來討論嗎?

不管是危難來自於人、動物、天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等,
假如你不幸遭遇緊急危難,雖然替你感到緊張或不幸,
但是那是你家的事啊!

雖然會想要躲避,或者是本能想要轉嫁給別人,
但是第三人無論如何都沒有接受的義務阿@@

所以就算我遇到了危難,也許我也會不得已轉嫁給別人,
但是事後我理當為我侵害別人的程度付出代價,應該該當違法,
然後事後再檢討我做的反應和對人傷害程度,來阻卻或減免我的罪責。
不是應該這樣嗎?
而防衛性緊急避難,就很怪,
應該直接併入正當防衛,幫第三人防衛的範圍中。
感覺這樣比較有邏輯。

刑法應該用來消極告訴大家什麼違法(不能做)?為什麼不能做?
而不是用來積極地保護大眾的利益,還自己增加不違法的情況。
結果弄出很多尷尬的情境來咬文嚼字。

如果有不得已的情況下做了,應該要違法,然後阻卻罪責。
為何避難而侵害別人要用來阻卻違法,感覺替人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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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da avatarIda2013-07-17
有心人要利用的話 緊急避難會是殺人的好幫手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7-22
不過如果今天只是像開車為了避開路人撞到別人路邊停的
Enid avatarEnid2013-07-22
車之類的,可以阻卻"我怕撞到別人的車所以ooxx"
Poppy avatarPoppy2013-07-27
違法性的層次在於法秩序的衡平,罪責是個人條件的考量
考量的東西不一樣
Eden avatarEden2013-07-31
像去年桃園埔心幸福水泥平交道發生的意外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8-01
爾且還有必要性跟比例原則的問題..真想拿來害人應該不
容易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8-04
只是為了避難且符合適當、必要、衡平,並沒有法敵對意識阿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8-05
如果成立不法,那幫助他人避難不就成罪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8-08
話說第二段的文字套用到正當防衛....也只是別人家的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8-11
撞到人不一定違法...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8-12
負責的部分應該是民事的問題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08-13
一個趨吉避凶的行為本來就是人類的天性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8-14
如果他的避難行為是合理有效的,立法者當然要立法鼓勵
Carol avatarCarol2013-08-18
站在社會一體的概念,這樣是損失分擔且降低整體損失
Hedda avatarHedda2013-08-21
這跟健保概念滿像的吧,難道家裏沒錢看病就該死?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8-23
再者,如果個人真的有特殊情形,可以在罪責層次
交由法官個案裁量
Ida avatarIda2013-08-25
阻卻違法事由是最大公因數,剩下無法取的就丟在罪責依個
案去做判斷
Kumar avatarKumar2013-08-27
第三人的損失可以透過民法填補回來阿 很沒保障?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8-30
因為在刑法的世界裡,為了保護較大的法益,犧牲較小的法益
Ida avatarIda2013-09-03
事被允許的,認為合法的
Isla avatarIsla2013-09-05
理由的話,你可以去看學者們的書,有一些理論可以說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9-08
所以緊急避難的"不得以"不是以主觀判斷而是以客觀判斷
Tracy avatarTracy2013-09-13
才會有行為相當性原則來解釋顯然優於的情形
Kyle avatarKyle2013-09-14
會歸類在阻卻違法事由是因為立法者要以合法來鼓勵這行為
Eden avatarEden2013-09-14
譬如甲開車因煞車失靈正要衝撞滿載小孩的娃娃車,因避難
Sarah avatarSarah2013-09-15
意思改撞路旁的雜貨店造成毀損及人員重傷,如果這行為是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9-17
不法,那遭殃的就是娃娃車,如果你要用期待可能性阻卻
Connor avatarConnor2013-09-21
法官一定會問你:那你怎麼不去撞牆??,因為你煞車失靈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09-24
我不能期待你不撞到東西,但我可以期待你撞牆呀
Jacky avatarJacky2013-09-28
樓上舉例很清楚!!
Yedda avatarYedda2013-10-01
其實你的懷疑沒錯,緊急避難與正當防衛相比,偏向責任
Olive avatarOlive2013-10-04
因為「不得已」是個脫罪的好理由,所以「緊急避難」當中的
Kumar avatarKumar2013-10-06
「不得已」才會被嚴格且力求客觀地解釋
Linda avatarLinda2013-10-09
就像樓上jay說的,過失行為造成避難情狀,縱然有責任
Agatha avatarAgatha2013-10-14
但應該承認警急避難適用
Damian avatarDamian2013-10-16
關於你的問題,研究一下二階論你會有更清楚的想法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10-19
用二階可能無法解決,原PO的問題在於當危難降臨就當你當
人衰阿!!就算有不得已的狀況也不能改變你不法的事實最多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10-20
讓你免責就不錯了
但值得鼓勵的行為你不直接阻卻違法還要丟到罪責等法官
來搞我.....我是當事人一點也不覺得這行為有被鼓勵的感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10-21
覺.....要鼓勵一定是合法的行為
Emma avatarEmma2013-10-23
就算事前沒檢查車子不代表他煞車失靈撞到人是故意的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10-27
拿同樣的例子做補充,如果沒有緊急避難會發生很弔詭的事
Hardy avatarHardy2013-10-29
甲直接撞娃娃車可能成立過失傷害重傷或致死過失不罰毀損
Dora avatarDora2013-10-31
但如果甲明智的將危難轉移雜貨店卻可能成立重傷和毀損
Donna avatarDonna2013-10-31
這只是名詞定義問題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1-03
避難行為合乎規定 阻卻違法 叫做緊急避難
避難行為不合嚴格規定 減少罪責 叫避難過當
Hedda avatarHedda2013-11-05
一樣是避難行為 有可能阻卻違法 也有可能減少罪責
具體個案由法院來決定 這跟開脫沒有什麼關係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11-07
你學二階論就不會有這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