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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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考律師不及格 提行政訴訟告贏考選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1407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8-10-10 12:55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參加律師考試二試,卻差一分及格,由於現行評分採用兩位閱卷委員「平行兩
閱」制度,他申請閱卷後,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有一子題兩閱分數相差過大,卻未進行
第三閱,因此提告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其中一位委員顯然出自於錯誤事實認定,未
採取一致性評分標準,判斷有恣意濫用的違法情事,判撤銷原處分,且考選部應依判決法律
見解另為適法處分,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二試總成績482.50分,及格標準是483.50分,因而收到不及格通知書。
他申請複查全部科目考試成績,考選部調出試卷核對,回函檢附成績複查表。他申請閱覽試
卷,質疑「智慧財產法」科目「第2題第2子題」的兩閱分數相差已達該子題配分三分之一以
上,卻未進行第3閱,但考選部調出原卷再檢視,認定未達啟動第三閱條件。


陳姓男子主張,依《典試法》及閱卷規則相關規定,典試委員會應決議評閱標準及審查標準
,而申論式試題應附參考答案,或計算過程及評分標準,供閱卷委員評閱試卷參考;且若發
現評閱程序有誤或不公允、寬嚴不一,典試委員會未裁撤前,應即商請原閱卷委員重閱或另
聘閱卷委員評閱,並以重評分數為該科目成績。典試委員會裁撤後,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另
組閱卷小組或另聘閱卷委員重新評閱。


他表示,「智慧財產法」第二題總分40分,共兩個獨立設問且無關聯的子題,各為20分。第
一題「甲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第二題「乙之行為是否構成商標權侵害?」


第一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評閱為14分,第二閱卷委員評閱為13分,分數差為一分,判斷餘地
差異為該題題分5%;第二子題的第一閱卷委員認為可得15分,第二閱卷委員認為可得3分
兩閱分數差12分,判斷餘地差異量已逾該題題分60%,存有明顯差異,難以想像兩位是以同
樣標準評閱。

他認為,有評分不公允或寬嚴不一之疑時,依《典試法》相關規定即應重閱。當兩位委員的
判斷餘地差異已達該題題分三分之一時,應啟動第三人重閱,以衡平主觀見解歧異。兩位委
員的主觀學說或實務見解爭辯並非考生應予承受,也非用尊重判斷餘地為高牆,阻斷考生請
求第三閱卷委員另為評閱救濟的可能。


合議庭表示,閱卷委員評分申論題,具有學術上專業,法院應予以一定程度尊重,承認其判
斷餘地,而對其判斷採取較低的審查密度,但如該判斷有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時,可予
撤銷或變更。


合議庭依職權命考選部提供給閱卷委員評閱試卷相關資料,查出該子題評分標準是「優(
16-20)、良(12-15)、可(5-11)、劣(0-4)」。對照評分標準,可知第一閱卷委員認
為符合「良」(答不構成犯罪,對屬地主義及商標法明知要件說明不盡詳細),而第二閱卷
委員卻認為符合「劣」(答構成犯罪,視其理由酌予給分)。


合議庭表示,一位委員認定作答內容敘及「不構成犯罪」但另一位認定未敘及,從形式觀察
,兩位的評斷竟有明顯兩不相容的歧異判斷,堪認有其中一人是出於錯誤事實認定而判斷,
致未能依評分標準而客觀公正衡鑑,因此合於典試法再行評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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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港台灣人的電視台--蕃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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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8-10-12
這個以後執業可以拿出來說XD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0-13
以後法院會更忙了,只要任何國考差一點上榜的都會來
提行政訴訟了!哈哈
Olivia avatarOlivia2018-10-18
有一個委員根本看錯答案?
Irma avatarIrma2018-10-21
學以致用 一百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10-22
第一次打訴訟就贏了,當律師很合格阿
Hedda avatarHedda2018-10-25
jyeshyang +1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0-26
這個真的適合當律師啊 多少人就摸摸鼻子吞了 自己權
益自己救!
Isla avatarIsla2018-10-27
厲害!其實不少考生就是吃悶虧,只想說再+365就好,
結果就一直+下去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11-01
這人該當律師,不當說不過去。
Tracy avatarTracy2018-11-03
這應該是直接提一般給付訴訟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1-06
很適合當律師
Oscar avatarOscar2018-11-09
撤銷訴訟吧
....
Kumar avatarKumar2018-11-10
太棒了
Ula avatarUla2018-11-13
猛歸猛,另為適法處分~還不一定拿到想要結果
Steve avatarSteve2018-11-16
行程法第三條,提及考試院評分不適用。怎麼還可以做成行
政處分,而且還直接跳過訴願去打行政訴訟?求解
Eden avatarEden2018-11-21
所以結論申論本來就看臉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8-11-23
另為適法處分比較有翻盤機會吧 專技高考是及格制也不
多一名及格者 不過另為適法處分的確也有可能換個理由
還是不及格
Adele avatarAdele2018-11-24
如第三閱又3分,難到又要說偏離,再上訴
David avatarDavid2018-11-26
厲害
Emma avatarEmma2018-11-27
執業三年也沒打贏過行政訴訟Orz
Regina avatarRegina2018-11-29
厲害
Jacky avatarJacky2018-12-04
終於讓考選部吃癟一次
Madame avatarMadame2018-12-04
不適用只是不適用程序,又不是什麼都不用...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2-07
厲害!
Puput avatarPuput2018-12-11
判斷餘地的例外 判斷瑕疵 行政法
Iris avatarIris2018-12-14
他爽翻了 他今年不用考了 3分第三閱隨便也超過錄取分
Agnes avatarAgnes2018-12-19
之前一堆考生以為二閱就很公平了 頗ㄏ
國考是最公平的翻身機會 但實質上還是處處不公平
Rae avatarRae2018-12-22
佩服 判決有公布是那個老師?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2-26
請問各位大大,考試成績單的分數是以第二閱為準嗎?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12-27
超強!
Noah avatarNoah2018-12-31
以前我聽過的是1 2閱平均分 所以考生才那麼信服 因為已經很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1-02
少出現像是高考那種單題莫名其妙的超低分現象
但 看這新聞 原來阿 垃圾閱卷老師還是無孔不入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1-05
實戰經驗up up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1-10
我之前閱分數 蠻多題 差15分以上的(單題一百) 但沒像他厲
害到看到每一子題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1-10
考選部 ㄏㄏ......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1-15
複查 相當於訴願?
Olga avatarOlga2019-01-17
我還沒當律師就贏過行政訴訟 屌吧
Steve avatarSteve2019-01-18
以後可以這樣說嘴 這人真有種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1-22
他的訴求內容是一般給付訴訟 撤銷訴願及訴訟沒用呀
Liam avatarLiam2019-01-26
不算ㄅ 只是事實通知ㄅ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1-27
新聞沒說他沒請律師吧 怎麼一堆人直接說他沒請律師啊
也是看錯新聞嗎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1-29
如果第三閱也給他3分的話 那不就更慘了
Emily avatarEmily2019-01-29
https://goo.gl/wSeMRc
連結判決文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1-29
二閱很公平阿 舊制下直接判斷餘地就駁掉了
Yuri avatarYuri2019-01-30
現在至少還有二次評閱分數落差太大可以主張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2-04
真是撤銷訴願及訴訟耶
Adele avatarAdele2019-02-08
但這可以直接打一般給付訴訟嗎? 請求重閱 這樣比較快
Mia avatarMia2019-02-12
超屌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2-14
這很明顯是典試委員的疏失 走 我幫你去控告這個黑心
的委員
Mia avatarMia2019-02-16
足證為人才,只當律師太可惜,再加油,會更好!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2-18
這個很適合當律師欸XDD
Mary avatarMary2019-02-23
就是律師!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2-25
強!
Rae avatarRae2019-02-27
一個15分一個3分,真的太扯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3-04
說個笑話,平行雙閱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3-05
補推
Lucy avatarLucy2019-03-07
二閱分數也差太多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3-08
可見考選部說什麼會有第三位委員評閱根本笑話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3-10
15分 跟 3分 真的太扯
Erin avatarErin2019-03-14
15分跟3分亂評就算了 還亂掰什麼以40分作為衡量標準
Noah avatarNoah2019-03-15
《第一次訴訟就上手》XD
John avatarJohn2019-03-17
及格或不及格結果具行政處分之性質,而試卷評閱乃考試程
序之一環,試卷評閱結果,尚不具行政處分之性質。筆記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3-17
樓上 所以如果像新聞考生主張要重閱 可用一般給付訴訟?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3-18
人才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3-22
按照判決文,似乎是因為針對合格和不合格之間提起訴願和
行政訴訟,並不是因為"重閱"。行政程序法有說評分不適用
,即評分不能做為行政處分,也就不能提前訴願和行政訴訟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3-27
三閱給你0分 結案(?)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3-31
本案是卡在差一分合格,而合格或不合格是行政處分。要是
分數差很多才合格,重閱這檔事,訴願和行政訴訟都不能
我不知我的解讀對不對,請指教
Linda avatarLinda2019-04-03
評分的判斷餘地高牆應該要倒下,所有類科考試申論都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4-04
公開評分標準,且應讓所有人得閱良以上的考卷,並得
複製出場,以供日後行政救濟判斷有無瑕疵之用。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4-05
每個考生都要求重閱,那還得了。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4-07
瞭解意思了 所以考生才依此提撤銷訴願和撤銷訴訟
Kumar avatarKumar2019-04-09
看新聞考生的重閱主張 以為他是提一般給付訴訟
Joe avatarJoe2019-04-11
還沒考上就打贏政府 超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04-13
幹你媽考選部
Emma avatarEmma2019-04-13
考選部全家給狗幹肏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4-17
太難了給推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04-19
考選部:這傢伙好像有點強
James avatarJames2019-04-21
有些公務員就是因循守舊,不知進步
Annie avatarAnnie2019-04-22
希望蔡宗珍部長可以適度改革
Hardy avatarHardy2019-04-26
他不是自己打贏阿XD,是法官幫他找出其他錯誤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4-30
爽啦 告贏考選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5-05
在此封你為律師了 這種人就是適合當律師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5-06
這種人不讓他當律師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5-09
考選部要上訴 https://tinyurl.com/yavym4ad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5-11
就是一閱跟二閱差得太誇張才有機會成功 申論題評分本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5-14
就要制式一點 常常有人答案寫得差不多分數差一大截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5-17
找出問題 解決問題
Poppy avatarPoppy2019-05-20
好狂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5-21
應該是 請求作出重閱的課予義務訴願 和訴訟
Eden avatarEden2019-05-24
國考亂改也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05-25
難怪考出一堆恐龍法官
Isla avatarIsla2019-05-28
Steve avatarSteve2019-05-29
結果重閱後都變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