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上課說進法院可以增加訴訟法功力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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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純為創作心得,人物並無指涉任何人均為虛擬

題目:國家考試與生活 作文試寫

筆者有幸在西元前2112年月底被提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所以有機會到傳說中的法院開偵查庭。

回想起剛上課時,老師曾說要增強訴訟法的好辦法,不妨到法院跑一次刑事訴訟的程序
只要跑個一次,相信就可以增強自己的訴訟法,古人道「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我覺得真是好辦法!!!

整天讀書,背訴訴法也只是背文字,哪裡有自己去跑一次的經驗來得好
也因此,本人那時候就那麼剛好,被恐嚇提告刑事罪。

當版主被提告也一種經驗,剛好可以去印證到底「坐而言不如起而行」是不是真實的

(至於被人藉由恐嚇提告,恐嚇逼迫本人辭去X版主後就不提告,
 致使本人心生畏懼,礙於壓力下辭去X版主,結果還是提告
 讓我跑了一趟法院偵查庭,那是題外話了。)

有時候,讀了很多書,書本裡面的知識,要懂得活用在生活中才有用
在那天跑「妨礙電腦使用罪」偵查庭前,以為自己應該熟悉刑事訴訟的程序

想不到到了法院,背那麼多文字訴訟法,似乎沒多大用途,哈哈。

以下是我的流程:

當天下午進到法院內,什麼刑事訴訟程序法都沒用,請靠自己一張嘴
拿著刑事傳票,拿去門口的法警問,記得我問的是一位女生法警
拿著傳票問她,她便指引我說,先到法警室報到

到法警室報到後,法警會要你出示身分證和傳票,
驗明本人後,法警會在傳票上蓋章,接著就到一旁的偵查庭外候等

偵查庭在哪,恩。。。請靠自己一張嘴巴問

到了偵查庭外候等,坐在我旁邊的一位老先生,看我似乎頗為不安
就好心的跟我交談,真的很謝謝這位老先生!!

當時我被法警室指引到偵查庭外候等,其他一點資訊都沒給我的情況下
這位先生大概跟我說一下流程,偵查庭外有電子看板,
上面會顯示目前開什麼庭,叫我看時間,然後偵查庭內,禁止開手機
老先生跟我說,要我在這等著就好,關掉手機,等上一庭開完偵查庭
法警會來叫我進去偵查庭內。老先生跟我交談後,舒解我了一點緊張的情緒。

時間到了,上一庭偵查庭開完,法警請我進入偵查庭
我先到並沒有遲到,對方提告者未到,在法警多次呼喚下
檢察官先問我話。

檢察官要我坐在中間的位子上,前面有個螢幕,可以看到自己的證詞
中間那位應該就是很難考的檢察官,旁邊應該是書記官

偵查庭上,基本上就是一問一答,書記官紀錄證詞,證詞會顯示在螢幕上
有錯誤可以請書記官修改。

(1)先驗明正身,問我是不是有擔任PPT版主

A:是

(2)有沒有刪除提告者的文章

(這邊就要感謝我的刑法學的還不錯了,我用幾個點去答辯)

A:

本人並沒有刪除,
*刪除(PPT用詞為刪除,但實際上本人並未刪除,以下刪除均為此意)

第一點:該告訴者的文章,該電磁紀錄為PPT站方所擁有,並非告訴者所有
    告訴人並無「被刪除之文章」,所憑無據。 

第二點:該電磁紀錄系為PPT站方所有,本人無權刪除也無由刪除,該電磁紀錄為
    PPT站方,定期消磁。本人根本沒有刪除提告者的文章,何來妨礙電腦使用呢?

第三點:本人並非無故,在刪除(PPT用詞為刪除,但實際上本人並未刪除)告訴者文章前
,已經多次溝通,請告訴者自行移除非關該版事務之文章,因該篇文章
    無關該版事務,違反版規,可自行修改或刪除,溝通多次無效,該告訴者
    不願意配合版規的情況下,本人刪除其文章,合於站方所賦于之權力。

3.(我陳述大概後,告訴者這時候才姍姍來遲,檢察官換問她話)

要她陳述他提告的原因,一開始先問告訴者,要告我妨礙電腦使用哪條罪
告訴者支支嗚嗚,一直說不出哪條罪!!(我坐在椅子上,都想幫她答359了,哈哈)

檢察官看到告訴人這種情況,連要告人的哪一條都說不出來,就也不為難她
就開始要告訴人陳述意見,一開始告訴人就也說的模模糊糊

大概就說我擔任版主刪除她的文章,叭拉叭拉的,說得很義憤填膺
不過,也沒什麼重點!!哈哈

4.告訴人陳述完,檢察官就「緩緩拿出一份資料」,
檢察官說這份資料是她向PPT站方所調查、申請的證據。

檢察官拿著該份資料說,根據PPT站方的資料,擔任板主「具有刪文權限、
,只要版主基於管理版務需要,違反法律 站規版規者,原則上都可以刪除文」!!


5.檢察官拿著這份資料劈頭問告訴者,對於該份函覆有沒有疑義,檢察官就把該資料
拿給告訴人看,告訴人看著之後,想要駁斥該份資料,卻又說不出所以然,
一臉百口莫辯,不可思議的樣子,支支嗚嗚的,卻又無法陳述。

檢察官這時候就看起來有點不耐煩,用有點兇的態度,問告訴人「對於該份函覆
有沒有意見」*3,我記得檢察官問了三次,告訴人就只好很無奈的說沒有意見

(我冷眼看著那滑稽的模樣,甚是引人發笑:))

6.檢察官又換問我有沒有要補充的,我大概又陳述了我的意見
檢察官似乎趕下班又或者是要準備開下一庭了。

我想要再次重述一次,檢察官就叫我有意見要陳述就寄信來陳述就好
不給我陳述意見了=.=

法警把在偵查庭上的內容印出來,要我簽名後,就可以離開了

7.感謝我刑法學的好,懂得如何答辯,最後收到不起訴書。
這也不枉費自己準備國家考試,讀了那麼久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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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1.跑偵查庭也沒讓我的刑事訴訟法變強阿

2.妨礙電腦使用罪359,真的有點怪異,因為很難去認定電磁紀錄到底有沒有被刪除
老師在教刑法的時候,就有說過該條罪,不夠完善。

3.國家考試準備的科目很多,可以運用在生活上,除了自己考上在運用
不然,生活上能少碰就少碰。尤其別遇到那種誣告為樂的人,跑到偵查庭上答辯
還答辯的支支嗚嗚的,也是莫名其妙。

4.此為本人準備國家考試上的心得分享文,為國文作文,題目為:國家考試與生活
懇請板友,幫忙指導國文作文,平鋪直述要怎麼寫才能臻至高分。

5.不管運用在國家考試或是生活裡均根國家考試有相關,
如有違反版規,請推文告知,本人願意配合修改。
刪文是不會構成妨礙電腦使用罪的,本人不會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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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3-03-01
頭香推一個!感謝你之前也幫我解答刑法的問題(鞠躬)^^
Isla avatarIsla2013-03-01
說有幸被提告 好像有點怪怪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3-03-01
沒去過法庭,其實還蠻想去見識看看裡面的流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3-02
不起訴處分就是來堵這種濫訴的人的嘴巴 推一個!
Ula avatarUla2013-03-05
對方有再議嗎?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3-03-08
推 把念的東西實際應用到生活上^^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3-11
西元前2112年? 所以這篇是上古神話?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3-03-15
你用"她"真是很微妙 XDDD
Necoo avatarNecoo2013-03-16
我賭這篇最少會被鎖推文 極可能水桶+劣退
Isla avatarIsla2013-03-19
板主是女的嗎?
Hedy avatarHedy2013-03-22
我沒在怕阿 因為我真的是指"濫訴"的人 科科
Dinah avatarDinah2013-03-25
好寫實啊!
Hedwig avatarHedwig2013-03-30
推一個, 美中不足的是有一個地方沒改成PPT XD
Belly avatarBelly2013-04-03
我好奇問一下到不起訴處分下來過了多久啊???
Olive avatarOlive2013-04-05
http://ppt.cc/Ntuc 這是當初聲明原文,要得是你撤銷濫權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4-09
水桶(日後也被組務撤銷了),然後落實定期改選,跟我一起選
Tom avatarTom2013-04-12
板務,讓爭議訴諸民意,自信光明磊落,從來沒有威脅你不辭
Ula avatarUla2013-04-14
就提告。另外,本篇是視為P5當事人澄清,故不刪除,其他板
Kelly avatarKelly2013-04-17
另外你提的開庭過程,我也不想一一反駁,只想說,若是濫訴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3-04-18
檢方會派檢事官開庭串場 2.不起訴,是我沒補件消極應訴之
Iris avatarIris2013-04-21
我比較好奇的是置底板規 司法官板友Oct 19 20:04:44 2012
回信 明明提到版務非司法可審查對象 為什麼還硬要告P55555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4-24
故,既然已能定期改選,就不想再耗用司法資源解決紛爭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4-28
你就是這樣,自己單方面胡扯,又不准別人舉證反駁
Yuri avatarYuri2013-05-01
要刪,我就連這篇一起刪,通通到組務板答辯,你自己決定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5-02
請板友pognini尊重板主pognini制定之板規第4條第二項。
Hedda avatarHedda2013-05-07
如果要虛構又不准別人舉證答辯,那我可要鎖文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05-07
為何剛剛要鎖文啊?
Agnes avatarAgnes2013-05-12
板主pognini不是常勸人要答辯自行發文 不要當推文蟑螂嗎?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5-13
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
Delia avatarDelia2013-05-13
如果回文,旁人再插花就會變成洗板,所以推文澄清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5-14
看我多厲害 預言完全準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5-16
跟你們糾纏,真的很累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5-21
p板主,您在別人的文章下討論他案,不覺得對原po不禮貌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5-24
推xxxxcat 鎖了又解解了又鎖鎖了又解
Tracy avatarTracy2013-05-28
本篇因果乃您與p5之事由 但p5只是經之以經驗分享
身為板務 本身應該客觀 這類文章 既無觸犯板規之虞
Mia avatarMia2013-05-29
我來湊熱鬧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5-30
您應該先告訴原作者 乃是以板友身分提供問題
Susan avatarSusan2013-06-03
大娜娜安
James avatarJames2013-06-08
請版主不要在他人文章下面回一大串 這是你最喜歡詬病的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6-11
三天一小吵 五天一大吵...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3-06-14
這篇違反置底公告,因為是當事人澄清,才例外保留,請他人
Yedda avatarYedda2013-06-15
那你不要推一大串!
要就回文阿~
Doris avatarDoris2013-06-16
不要插花,本案可接受公評,但不能單方面抹黑又不准別人舉
Jacob avatarJacob2013-06-19
那p版主是不是應該要以完全板友身分回答呢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6-23
白旗投降
Kama avatarKama2013-06-26
證澄清
Oscar avatarOscar2013-06-29
插花什麼 別人推一串會被警告 你推一串就可以????
Kumar avatarKumar2013-06-30
這篇違反板規哪條 您應該立即執行
保留例外 您也可以板友身分回覆該篇
Cara avatarCara2013-07-01
況且本人覺得這篇 原po的論述 算是實務經驗
Erin avatarErin2013-07-03
我又!了 我又S了 我又M了 咬我啊!
Mia avatarMia2013-07-07
公評大會開始: P5 德依芬
Kyle avatarKyle2013-07-11
又!了 又解了
Ethan avatarEthan2013-07-13
你們的私人恩怨,私下解決就好了,幹嘛要放到版面來,我還以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7-18
為這篇是教人寫作文,點進來看,浪費我時間...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7-19
hi Kay731 妳在這篇的推文好讚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3-07-20
沒有別人推文的話, 還真不曉得是...
Olivia avatarOlivia2013-07-20
HI 口交56 你好久沒來選版主喔
Kama avatarKama2013-07-22
我就是K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07-22
幹麻不開本尊 = ="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07-23
被水桶了!因為他公告我噓兩次
Susan avatarSusan2013-07-28
不過三次才違規!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被水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7-30
所以囉 要推文記得先投票 不然15天水桶後 投票都結束了
Hedda avatarHedda2013-08-02
看到那篇水桶文都快笑了 真看不懂怎麼被桶的 XDDDDD
讓我又想到3跟8差不多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8-07
投票期間要鎖文是對的,看了這篇推文,不敢想像開放討論會
Freda avatarFreda2013-08-07
亂成怎樣,板主都快變索羅門王的母親,委曲求全極了
George avatarGeorge2013-08-12
誰對誰錯,人人自有一把尺,等投票結果看多數人怎麼看好嗎?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08-14
當事人答辯,一堆路人搶鏡頭.......
Rae avatarRae2013-08-17
要鎖就不要解, 不要解了後自己推一句然後又鎖起來...
Sarah avatarSarah2013-08-17
過去一年還吵不夠嗎? 再講下去也是吵架鬧板,有甚麼好講的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8-17
正常社會怎麼做都有反對意見,就看多數人支持哪一方罷了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3-08-19
每次都這樣,支持pognini板主的都低調投票,否則怎會當選
Isla avatarIsla2013-08-19
看到組務板板主答辯及一些証據中的私信 原來強悍的態度叫
委曲求全 見解真是獨特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08-21
支持別人的也都低調投票啊XD
Zora avatarZora2013-08-25
抱歉離題一下 請問投票到幾號阿? 沒看到哪裡有寫 謝謝
Linda avatarLinda2013-08-26
按大寫V可以投票~另外開庭不適本來就該檢察官開庭嗎?
Dora avatarDora2013-08-26
至少我邦公司跑了四次不同案件刑事庭~都是檢察官親自開庭
所以說檢事官可以幫開庭!?!?這我還是第一次聽說..
Ina avatarIna2013-08-27
再來有說道錯愕沒想到可以找到人?~但有IP本來就可以找到
所以若不打算找P5555出來~幹嘛要浪費訴訟資源去告P5555?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8-30
真是殊難想像..
Irma avatarIrma2013-08-31
是想問到幾號截止啦 今天用手機上B不能投 怕忽然結束~
Lauren avatarLauren2013-09-04
不好意思因為相關文章都鎖了我不知道要在哪發問= =
Elma avatarElma2013-09-07
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09-09
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冏 慢了一步...
Kelly avatarKelly2013-09-11
推文真歡樂 XDDDDD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3-09-14
此次投票將結束於:03/11/2013 09:59:38 Mon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9-17
冏 慢了三步...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9-19
XDDDDDDD 謝謝熱心版友們
Hardy avatarHardy2013-09-20
會上法院就是自己不對 不信就參考嘉義聖潔事件
Jacky avatarJacky2013-09-20
原來濫訴案件可以由檢事官開庭喔?這是哪國的刑事訴訟法?
Hedwig avatarHedwig2013-09-23
原PO~對ㄟ!我看到版主公告...XDXD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09-26
怪了 下面有一篇寫著大大的【賣】的買賣文不處理 顧著鎖文
Una avatarUna2013-09-30
看你的傳票上面有沒有寫X股檢察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