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叫我做到今天請問能拿到遣散費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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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去上班是朋友介紹我去那邊我從103/7/28開始上班(朋友是店長)我跟他說我8/3號想要休假修完之後又跟他說8/88/9連休兩天假我想回去陪我爸媽那之前我覺得這間公司福利沒有說很好~我朋友說加班沒有薪水之類的我就跟我朋友說那這樣的話我就做到這個月底好了!我朋友就說你不做這樣很可惜之類的話!!他叫我考慮~~後來我還是決定我不留下來!一樣做到這個月底~後來我劇續上班上到8/11號我朋友就跟我講說你明天可以不用來上班我找到新人了!他說老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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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8-14
如果你是計時人員的話就沒有但如果你是正職人員是月薪制的那就可以要求遣散費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8-14
你大概會拿到12天的薪水,並且收到6天的遣散費,所以是18天的薪水(我朋友工作8天就被遣退,就拿了大約12天的薪水)。不過在談薪資時不是會給你簽一個約聘書嗎?上面應該有寫遣散費如合計算,假如是3個月的試用期的話....你剛上班就要請假....難怪老闆對你的印象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