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申請破產 須先付勞工6個月內欠薪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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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3rnCx8 ]

作者: cocody (cocody)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老闆申請破產 須先付勞工6個月內欠薪
時間: Thu Apr 14 17:00:57 2016



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破產法(更名為『債務清理法』)」修正草案,
為避免勞工受害,新增老闆申請破產,仍須先給付勞工6個月內的欠薪;此外,也比照行
政執行法對付欠稅大戶的手法,增訂破產人的「禁奢條款」。

修正草案當中訂定有「禁奢條款」,明定債務人在申請破產後,其「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
通常程度」。不過,條文沒有具體訂出所謂「一般人通常程度」的標準,因此,有關禁奢
的標準,司法院除將訂定相關施行細則外,也將授權各地方法官視都會、城鄉生活水平而
做出裁定。

此外,若債務人為公司負責人,草案也明定,在法院裁定開始債務清理程序前6個月內積
欠的勞工工資,勞工可不依債務清理程序優先受償,債務人在債務清理程序期間隱匿或毀
棄財產,將面臨最重7年的有期徒刑。一旦債務清理程序開始,債務人沒有法院許可,也
不得離開現有住居地等。

司法院也仿日本做法,准許與債務重整公司有往來的中小企業,可享優先債權。不過,此
舉引發金管會擔憂銀行債權受損,要求應同步思考「有利重整者」可優先受償,政院同意
兩案併立送立法院決定。


https://goo.gl/hxSx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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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4-17
欠三年也只要付六個月 真爽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4-20
4142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4-24
然後老闆就先捲款潛逃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4-28
欠三年你還會留在那邊也太....
Puput avatarPuput2016-04-29
早看破了 申請破產 然後改名再開另一新公司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5-01
脫產脫光光 雙手一攤~沒錢
Leila avatarLeila2016-05-01
至少有往好的方向前進,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5-03
欠三年你還沒跑掉 這奴性突破天際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5-06
欠3年你還會留在那是棒槌嗎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5-11
欠薪達6個月自動宣告破產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5-15
幹都銀行優先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5-19
欠三年你還待,我想你也不會在乎那六個月薪水才對
Kelly avatarKelly2016-05-22
哪個XX會讓老闆欠三年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6-05-25
一樓真行 被欠三年都能不離不棄...
最多欠三月就沒正常人受得了了好嗎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5-28
欠兩個月很多人就一堆貸款繳不出來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5-31
1樓 欠三年是多悲憤?
John avatarJohn2016-06-05
欠三年你是有上過班嗎?
Linda avatarLinda2016-06-09
工司虧前就算了...那個老闆還特地去申請破產的
Donna avatarDonna2016-06-12
狗冥黨、NCC、交通部圖利噓噓東!!~by國道收費員自救會
Hazel avatarHazel2016-06-15
欠三年還會留在那,好有心,欠一兩個月就準備找工作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6-15
看到一樓害我上班上到一半大笑~下屬都在看XDD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6-16
一樓一定是好員工 欠三年還願意呆XDDDDDDDD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