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至極。
我已於2月底離職
而老闆截至今日已積欠2個月薪資
一個禮拜前已向勞動檢查處申訴
勞工局已派人到公司調查,老闆也知情,但無動於衷
勞動檢查處表示需14天工作天處理案件
說真的,不是每個人都能有本錢花時間耗
公司會計(全公司都被欠薪,還是照常工作,既瘋狂又悲哀)也表示
我既然已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發薪可說是更加遙遙無期
(也就是說,老闆才不受威脅,要耗大家來耗)
到現在我才深刻體會即便有理也敵不過弱肉強食
老闆鴨霸奈他何?
我也相信以老闆賴皮的本事,即便受到勞工局懲處,也有許多漏洞可鑽
到底怎麼做才能快速有效拿回薪水呢?
跟這些好似中邪的人耗下去,餓不死也精神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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