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之前爬了一下版上的文,有些人說公文考試可以不必寫辦法
一來是因為實務上很少還會教你該怎麼做才好
二來是浪費時間跟篇幅。乾脆把這些時間跟篇幅留給作文
那麼
如果不寫辦法段的話,正本副本就是直接接在說明底下嗎?
舉例像這樣
主旨:為.....
請查照。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說明:
一、依據
二、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正本:
副本: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首長簽署)
因為公文課本上面沒有這種做法。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子寫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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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爬了一下版上的文,有些人說公文考試可以不必寫辦法
一來是因為實務上很少還會教你該怎麼做才好
二來是浪費時間跟篇幅。乾脆把這些時間跟篇幅留給作文
那麼
如果不寫辦法段的話,正本副本就是直接接在說明底下嗎?
舉例像這樣
主旨:為.....
請查照。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說明:
一、依據
二、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正本:
副本:
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首長簽署)
因為公文課本上面沒有這種做法。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子寫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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