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錄取保留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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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上一篇解讀的意涵有點太過複雜= =

簡單來講

一般國考考試,若沒有特殊規定,原則上都適用以下流程

茲就分發前與報到後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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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前

1.若是考上正額,若已有服兵役、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

並提出證明,可以提出保留

2.若是考上增額,若已有服兵役之事由,並提出證明,可以申請延後分發

用服兵役辦理延後分發,以下次該項考試榜示前為底限

若增額生有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不適用延後分發及保留規定

3.拿不出證明,就是乖乖去報到,別設想一堆未來可能會發生假設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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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後

1.若有服兵役、進修碩士、重大因素等事由,可申請留職停薪

2.在實務上,服兵役、重大因素等事由,長官都會批准給你留職停薪

但進修碩士這項,節錄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四條:

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其進修項目經服務機關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並經核准者。

換言之,長官有裁量權准否可以讓你去進修,這就要看長官的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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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4-01
推 明朗多了 最正確的 我想應該請97年上榜的應屆畢業生
未役的 來現身說法 一切就水落石出 真相大白了~
Lucy avatarLucy2009-04-04
感謝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