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代理人的權益在哪? - 加班
By Tracy
at 2011-08-25T00:03
at 2011-08-25T00:03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Eriny ()》之銘言:
: ※ 引述《pinkhuei (huei)》之銘言:
: : 一位朋友在三月份應徵上某國立大學的職務代理人,
: : 有一天他跟我借錢,我說:「你不是有穩定的收入了嗎?」
: : 他說:「算是算不是!」
: : 我說:「什麼鬼呀?」
: : 他說:「三月份一直到現在(四月底)薪水都還沒領」
: : 我心想…原來公家機關也來這一招呀!
: : 我問:「那你算是公務人員嗎?」
: : 他說:「應該不是吧,我是保勞保的,不是公保…」
: : 我說:「那你5/1不就可以放勞動節囉…」
: : 他說:「這個問題我問了人事單位三次,可是三次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樣…」
: : 我說:「太誇張了吧…不清楚還聘你進來,你怎麼不問清楚?」
: : 他說:「他們好兇唷…」
: 你的內文裡「三月份一直到現在(四月底)」,
: 現在是八月了,中間隔4個月文章才出現???有鬼嗎?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多打了「現在」兩個字,
我朋友是三月份開始工作,但到了四月三十日才匯薪水,
不過…國立大學人事單位在四月二十幾號的時候,
曾打電話來罵我朋友,他說:「你為什麼報到完了卻沒有跟會計室說」
我心中的疑惑是…報到的流程最後也是隨著公文跑的,
有沒有完成報到手續不是人事單位最清楚的嗎?畢竟公文最終是回到人事單位呀!
: 3月開始工作,可能是會計作業上的問題所以會延到下個月一起
: 公家機關是在每個月初發薪水,所以5月10日前應該就領到了
公家機關是月初領薪水,也就是說…四月的薪水應該是在四月一日發,
但人事單位的說詞很明顯的顯示出,是人事單位的作業上疏失,
忘了告知學校其他單位,新進人員已報到完畢,接發來可以發薪囉!
: : 於是我上網幫他查了關於職務代理人的給假規則…: 不過的確很模糊…
: : 我跟他拿了契約書過來研究,發現上頭有個詞「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聘僱人員」
: : 究竟這種身份是屬於「公務人員」還是「行政助理」?
: 很清楚了,是約聘人員,非公務人員,
你說的沒錯,應該不是公務人員,是約聘人員,」
我朋友問:「那我的休假呢?5/1可以補假嗎?」
人事單位說:「5/1你不能補假,因為你是廣義的公務人員」
我朋友又問:「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可是在簽約時你們給我一張行政助理的請假規則…」
人事單位說:「我不知道ㄟ,因為當初不是我給你的」
: 工作職位是:行政助理
: 合約上應該有聘用合約的期間
: 大概是你朋友沒問清楚吧,
: 依每個單位會計,按理說是每個月初1或5日
: 5/1可以放假,遇假日可補休,其他依勞基法裡,休假事病假規定
: 若該單位有另定休假辦法,應該會優於勞基法
: 請詳見勞動基準法規定,而且契約書上也應該有明的寫明
: : 工作超時是否可以有加班申請
: : 其實所有的問題終究回歸到「究竟是公務人員還是行政助理」
: : 只要可以清楚這個答案,所有的問題都比較有方向可以找答案了!
: : 畢竟人家是有努力工作又不是在混水摸魚…總不能依心情好壞發薪水吧,
: : 這是公家機關,太扯了啦!
: : 不知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或者我應該尋求什麼樣的管道來幫助我朋友呢?
: 你到是底4月問,所以現在8月還沒有發薪水?
: 還是你現在才想幫你朋友問
不好意思,之前就有在找勞委會、人事行政局問這個問題,
可是一直沒下文,前陣子又在忙,所以一時間就忘了上來問了,
因為朋友五月開始,都是1號發薪,但是一直到7/1,7/1該進來的薪水等到8/3才進,
朋友在向我借錢的狀況下,我才又再一次發現…原來他的問題一直都還沒有解決!
我朋友說:「公務人員的加班申請很特別,是要事前幾天申請,
要一層一層往上送,自己的主管許可後,最後要到校長許可」!
所以說,每一位公務人員都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囉!可以知道自己要花多少時間完成!
而且他的主管還會跟他說:「我也都沒有申請加班呀,我不也是有留下來做事」
還有主管跟他說:「做不完,那你可以帶回家做呀」
聽完之後,才發現…原來現在「責任制」的工作愈來愈多,連公務人員也是…
雖然是職務代理人,不算是正式的公務人員,但也不可以這樣吧,都快要不如工讀生了!
真的是老闆說話比較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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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pinkhuei (huei)》之銘言:
: : 一位朋友在三月份應徵上某國立大學的職務代理人,
: : 有一天他跟我借錢,我說:「你不是有穩定的收入了嗎?」
: : 他說:「算是算不是!」
: : 我說:「什麼鬼呀?」
: : 他說:「三月份一直到現在(四月底)薪水都還沒領」
: : 我心想…原來公家機關也來這一招呀!
: : 我問:「那你算是公務人員嗎?」
: : 他說:「應該不是吧,我是保勞保的,不是公保…」
: : 我說:「那你5/1不就可以放勞動節囉…」
: : 他說:「這個問題我問了人事單位三次,可是三次得到的答案都不一樣…」
: : 我說:「太誇張了吧…不清楚還聘你進來,你怎麼不問清楚?」
: : 他說:「他們好兇唷…」
: 你的內文裡「三月份一直到現在(四月底)」,
: 現在是八月了,中間隔4個月文章才出現???有鬼嗎?
不好意思!!我不小心多打了「現在」兩個字,
我朋友是三月份開始工作,但到了四月三十日才匯薪水,
不過…國立大學人事單位在四月二十幾號的時候,
曾打電話來罵我朋友,他說:「你為什麼報到完了卻沒有跟會計室說」
我心中的疑惑是…報到的流程最後也是隨著公文跑的,
有沒有完成報到手續不是人事單位最清楚的嗎?畢竟公文最終是回到人事單位呀!
: 3月開始工作,可能是會計作業上的問題所以會延到下個月一起
: 公家機關是在每個月初發薪水,所以5月10日前應該就領到了
公家機關是月初領薪水,也就是說…四月的薪水應該是在四月一日發,
但人事單位的說詞很明顯的顯示出,是人事單位的作業上疏失,
忘了告知學校其他單位,新進人員已報到完畢,接發來可以發薪囉!
: : 於是我上網幫他查了關於職務代理人的給假規則…: 不過的確很模糊…
: : 我跟他拿了契約書過來研究,發現上頭有個詞「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聘僱人員」
: : 究竟這種身份是屬於「公務人員」還是「行政助理」?
: 很清楚了,是約聘人員,非公務人員,
你說的沒錯,應該不是公務人員,是約聘人員,」
我朋友問:「那我的休假呢?5/1可以補假嗎?」
人事單位說:「5/1你不能補假,因為你是廣義的公務人員」
我朋友又問:「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可是在簽約時你們給我一張行政助理的請假規則…」
人事單位說:「我不知道ㄟ,因為當初不是我給你的」
: 工作職位是:行政助理
: 合約上應該有聘用合約的期間
: 大概是你朋友沒問清楚吧,
: 依每個單位會計,按理說是每個月初1或5日
: 5/1可以放假,遇假日可補休,其他依勞基法裡,休假事病假規定
: 若該單位有另定休假辦法,應該會優於勞基法
: 請詳見勞動基準法規定,而且契約書上也應該有明的寫明
: : 工作超時是否可以有加班申請
: : 其實所有的問題終究回歸到「究竟是公務人員還是行政助理」
: : 只要可以清楚這個答案,所有的問題都比較有方向可以找答案了!
: : 畢竟人家是有努力工作又不是在混水摸魚…總不能依心情好壞發薪水吧,
: : 這是公家機關,太扯了啦!
: : 不知大家有沒有什麼建議?或者我應該尋求什麼樣的管道來幫助我朋友呢?
: 你到是底4月問,所以現在8月還沒有發薪水?
: 還是你現在才想幫你朋友問
不好意思,之前就有在找勞委會、人事行政局問這個問題,
可是一直沒下文,前陣子又在忙,所以一時間就忘了上來問了,
因為朋友五月開始,都是1號發薪,但是一直到7/1,7/1該進來的薪水等到8/3才進,
朋友在向我借錢的狀況下,我才又再一次發現…原來他的問題一直都還沒有解決!
我朋友說:「公務人員的加班申請很特別,是要事前幾天申請,
要一層一層往上送,自己的主管許可後,最後要到校長許可」!
所以說,每一位公務人員都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囉!可以知道自己要花多少時間完成!
而且他的主管還會跟他說:「我也都沒有申請加班呀,我不也是有留下來做事」
還有主管跟他說:「做不完,那你可以帶回家做呀」
聽完之後,才發現…原來現在「責任制」的工作愈來愈多,連公務人員也是…
雖然是職務代理人,不算是正式的公務人員,但也不可以這樣吧,都快要不如工讀生了!
真的是老闆說話比較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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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1-08-29T03:30
at 2011-08-29T03:30
By Connor
at 2011-08-31T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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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ia
at 2011-09-02T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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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1-09-07T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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