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調整 離職等問題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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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沒在用PTT 代PO上來請教板上各位

如有違反板規請告知我刪除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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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本人99/04/25在某某服飾擔任物流司機一職。
于104年10/28主管要求轉往內倉協助(無事先通知),原本物流司機薪水(本薪+獎金,未扣
勞健保)約38000,調入內倉薪水只有31200,不轉任內倉請叫我自行離職。

我知道任意更換職務,勞方不願意可以請資方終止勞動契約並支付遣散費。

今日10/29總公司人資找小弟我討論,說因為我把公司的司機考勤表
(內容只有:司機名字,員工編號,出勤時數,加班時數,車趟次數)公開在臉書(有設定好
友才能看到,好友內無公司的人),造成重大缺失。

藉此用此理由不給付遣散費,預告薪水及非自願離職書。

Q:目前小弟已申請勞資調解,想請問大家,在還沒有調解前,可以離職嘛?
Q:公佈司機考勤表,有無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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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各位前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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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4-11-01
你有跟他簽約提到不能透露出勤的資訊嗎?造成的"損失"他能
Oliver avatarOliver2014-11-04
提出證據嗎?不過一碼歸一碼,他不能扣薪...
Sandy avatarSandy2014-11-06
謝謝回答QAQ
Andrew avatarAndrew2014-11-06
還是要小心慣老闆...
Rachel avatarRachel2014-11-06
目前朋友說在調解中 已先找其他工作 畢竟要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