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停薪不給勞保 勞動部敗訴 - 職場
By Carol
at 2015-04-16T13:01
at 2015-04-16T13:01
Table of Contents
育嬰停薪不給勞保 勞動部敗訴
去年12月新修公布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將過去婦女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得繼續參加勞保,
由原任職1年規定,改成任職半年即可適用,有利保障婦女權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此
採用新法規定,判決勞動部應准予全球華人企業公司陳姓員工,應繼續享有勞保權利。
勞動部勞保局原不准陳婦在育嬰假留職停薪期間,適用勞保的保障,陳婦告進法院,法院
日前判決,勞動部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勞保局應准予陳婦在民國102年4月26日至
102年10月25日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法院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關於「受僱者任職滿1年後,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公司仍應
繼續投保勞工保險」的規定,已在103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為「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
而新修正的規定有利於陳婦,應予適用。
陳婦102年4月17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由全球華人企業公司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但勞
保局認為,陳婦101年6月1日起才由全球華人企業公司為投保單位加保,至102年4月25日
(育嬰留職停薪前1日)止任職未滿1年,不符行為時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不同意陳婦繼
續加保,並取消陳婦被保險人資格。
https://tw.news.yahoo.com/%E8%82%B2%E5%AC%B0%E5%81%9C%E8%96%AA%E4%B8%8D%E7%B5%A6%E5%8B%9E%E4%BF%9D-%E5%8B%9E%E5%8B%95%E9%83%A8%E6%95%97%E8%A8%B4-215038954--finance.html
資動部....
--
Tags:
職場
All Comments
By Elvira
at 2015-04-21T02:06
at 2015-04-21T02:06
Related Posts
面談時的語助詞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5-04-16T12:32
at 2015-04-16T12:32
跳槽到同業別間競爭公司 是否告知原東家?
By Adele
at 2015-04-15T23:16
at 2015-04-15T23:16
芮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By Joseph
at 2015-04-15T20:39
at 2015-04-15T20:39
列車駕駛的軌道人生
By Jacky
at 2015-04-15T19:30
at 2015-04-15T19:30
對身體健康影響
By Dorothy
at 2015-04-15T19:20
at 2015-04-15T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