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契約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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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公司花錢讓我去上電腦課

並簽訂合約

但就只是一張A4紙有我的簽名

也沒有一式兩份

內容大約就是說我上完課還要再公司留一年半

如果我自動離職就要付學費的差額

剩下的月數/18個月*電腦課學費

合約的部分之後有圖我再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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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後續發生非常多不愉快的事情

讓我覺得繼續待也沒意義了

每天在這只有滿滿的不愉快

目前有離職打算

想請問這樣的合約據有法律的效力嗎?

如果我不付錢公司也會從我薪水裡扣

這樣是可以的嗎?


拜託各位解答了!!小妹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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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8-10-17
有效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0-17
契約有效....而且你不付...公司會去申請強制執行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0-17
啊!錯字了。聲請才對
Eden avatarEden2018-10-18
有效,公司應該會從你最後一個月的薪資去扣
Poppy avatarPoppy2018-10-19
基本上不能直接扣薪,然後,去查一下”最低服務年限”的要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10-21
符合才有效,所以還是要個案判斷
Queena avatarQueena2018-10-23
一般會經過調解,調解不成,公司提告,法官判決,之後才可
能走到強制執行,強執可以先不用考量
Jacky avatarJacky2018-10-28
有人回信給我說無效耶...到底是哪個囧
Hedwig avatarHedwig2018-10-28
我上面有回你,要個案判斷有沒有符合”最低服務年限”的要
件,這沒辦法直接說有效或無效,但是公司基本上不能直接
扣薪,違約事實還沒確定之前,金額也可能變動,他扣的話可
以去勞工局申訴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11-02
還有,你去看一下勞基法14條,如果你可以主張14條,依15-1
第四項,你可以不用付
Steve avatarSteve2018-11-04
我對法條的認知是這樣,但畢竟不是勞動法專業,如果有錯
還請高手指正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8-11-07
簡單說 只有現在賠跟晚兩個月賠的結果
Agatha avatarAgatha2018-11-08
樓上是認真的嗎?XDD
Eartha avatarEartha2018-11-08
課都上了,而且才上個月的事,再怎樣也不會夠最低服務年限
Jack avatarJack2018-11-09
撇開法律問題 原po到底有什麼立場不付上課的錢?
John avatarJohn2018-11-12
你先去看勞基法14和15-1,我們再來討論,我還真不知道原
來這裡要撇開法律,見識到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1-13
而且原po就是來問法律,是要撇去哪?真心求解
Edith avatarEdith2018-11-15
謝謝r大的意見!!我看完法條了,但最低服務年限有更具體
的解釋嗎?
Steve avatarSteve2018-11-15
自動補差額有什麼不對的嗎QQ
Callum avatarCallum2018-11-19
樓上,我沒有探討對不對這個點,而是問說這東西是否具有法
律效力?
Joseph avatarJoseph2018-11-21
有法律效益,民法488條也說明了。
Edith avatarEdith2018-11-22
抱歉,是民法489條。
John avatarJohn2018-11-23
民489是規範”定期僱傭契約”,原po和公司間應該是”不定
期僱傭契約”,所以不適用民法489,另外,勞基法為民法的
特別法,勞基法未規定的事項才會回到民法處理
Lydia avatarLydia2018-11-27
對勞基法有疑問的話,可以辜狗”勞動視野+關鍵字”,上面
很多文章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