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考司法的朋友分享 - 考試
By Mary
at 2014-02-07T06:43
at 2014-02-07T06:43
Table of Contents
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節錄,若將來當上法官後若能以此為目標,將是生民之福。
「昔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漢朝于公,為縣吏,審理刑案,公正公平,平反冤情,自稱平生治理刑案,多積陰德
,并無冤枉,子孫必興盛。因此修建大門時,他說可蓋高大些,以便使高貴的四馬之車,
得以出入。後來,于公家的大門壞了,他說可以改為高大的門,好讓四馬之 大官坐車可
以出入,因為于公相信他處理獄政公正廉明,積了很多陰?,從未冤枉好 人,子孫必定興
旺,果然他的兒子于定國做了宰相,孫子于永侶做了御史大夫。
古德說:公門好修行,身為公務員,每日處理公務。其間或有貧而負累,冤而獲罪、愚
而被欺、弱而被制,呼天搶地,無處可訴。惟有公務人員,下得民隱,上得官情,倘能盡
心盡力,竭盡所能,濟貧解冤、教愚扶弱,極力為百姓解決民困,則一日間可行十數善事
,積之長久,自得善報。倘自恃權勢,作姦犯科,或坐領薪水,草率從事、漠視民困、廢
弛職務,釀成災害,致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害或違法征收,抑留剋扣應發給百姓之款項、
物品。對於天災,未能速報速救,則民怨日積,必遭惡報。
貪官污吏,假藉職權,虐取民財,或虛言恫嚇,或設計巧取,未必有殺人之心。然被
害之家庭,財命相連,有因驚怖、憂憤、飢寒而致死,無異殺人。陰譴甚重。身為公務員
,公門好修行,積善甚易,造惡亦大,好自為之。
人命關天,獄詞最重,略有疏失,足損功德,職掌偵查、審判者,應思公門好修行,
務必心存仁厚,盡忠職守,刻刻小心,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恍若天地鬼神瞋目而視,罪
人之父母、妻子呼號而望我察明其情。(1)不可非法取供,(2)不可潦草塞責,(3)不可自
侍聰明而憑臆斷,(4)不可循思情囑託而用嚴刑,(5)不可逢迎長官之意,(6)不可但據筆
錄之文,(7)不可因他事而遷怒。茍非人命大盜,不可輕忽羈押。(8)問審態度平和,使其
盡情陳述,以察得真實,(9)勿自恃清廉,而失之寬厚,倘查得其情,應哀矜而勿喜。「
寧於必死之中,求其生;勿於可生之處,任其死。」其老於我者,常作伯叔想,等於我者
,常作兄弟想,幼於我者,常作姪子想。上思何以資祖考,下念何以廕兒孫。雖藉此以度
世,可也。
平反冤獄,人皆有心。但因恐觸怒長官、或揣合上意、或懼同事見忌、或因心疑,而
不敢竭力為犯人平反,或予寬恕輕判,致犯人遭受冤獄或無自新機會,即為失職,必減損
福報。「罪疑惟輕,寧失出,毋失入。」與其妄殺無辜,寧可姑宥寬恕而自己承擔失刑之
責任,必受福報。
◎歐陽修之父歐陽觀,曾夜對燭治獄書,履廢而歎,人問之,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
而不得耳,求之而不得,而死者與我俱無恨也,矧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
死者有恨,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法院職掌偵、審者,三思之。
◎于公長老從前在漢朝時擔任縣中獄官時,有一位孝媳,寡居守節,奉養婆婆,非常孝
順。可是婆婆因家貧無法維生,鼓勵她再嫁,以免延誤媳婦的青春,後來婆婆竟自縊 而
死,以斷她守節的念頭。但是小姑卻反誣嫂嫂逼死婆婆,孝媳無法辨白,于公極力辯護,
不為郡守接受,孝媳被處死刑,該縣竟因此而大旱三年。直到新太守上任,于公力白她的
冤情,新太守信任他話,特往孝媳墓前祭拜,表示懺悔,天遂大降甘霖,解除當地三年大
旱。
--
你一定會成功!
--
「昔于公治獄,大興駟馬之門。」
漢朝于公,為縣吏,審理刑案,公正公平,平反冤情,自稱平生治理刑案,多積陰德
,并無冤枉,子孫必興盛。因此修建大門時,他說可蓋高大些,以便使高貴的四馬之車,
得以出入。後來,于公家的大門壞了,他說可以改為高大的門,好讓四馬之 大官坐車可
以出入,因為于公相信他處理獄政公正廉明,積了很多陰?,從未冤枉好 人,子孫必定興
旺,果然他的兒子于定國做了宰相,孫子于永侶做了御史大夫。
古德說:公門好修行,身為公務員,每日處理公務。其間或有貧而負累,冤而獲罪、愚
而被欺、弱而被制,呼天搶地,無處可訴。惟有公務人員,下得民隱,上得官情,倘能盡
心盡力,竭盡所能,濟貧解冤、教愚扶弱,極力為百姓解決民困,則一日間可行十數善事
,積之長久,自得善報。倘自恃權勢,作姦犯科,或坐領薪水,草率從事、漠視民困、廢
弛職務,釀成災害,致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害或違法征收,抑留剋扣應發給百姓之款項、
物品。對於天災,未能速報速救,則民怨日積,必遭惡報。
貪官污吏,假藉職權,虐取民財,或虛言恫嚇,或設計巧取,未必有殺人之心。然被
害之家庭,財命相連,有因驚怖、憂憤、飢寒而致死,無異殺人。陰譴甚重。身為公務員
,公門好修行,積善甚易,造惡亦大,好自為之。
人命關天,獄詞最重,略有疏失,足損功德,職掌偵查、審判者,應思公門好修行,
務必心存仁厚,盡忠職守,刻刻小心,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恍若天地鬼神瞋目而視,罪
人之父母、妻子呼號而望我察明其情。(1)不可非法取供,(2)不可潦草塞責,(3)不可自
侍聰明而憑臆斷,(4)不可循思情囑託而用嚴刑,(5)不可逢迎長官之意,(6)不可但據筆
錄之文,(7)不可因他事而遷怒。茍非人命大盜,不可輕忽羈押。(8)問審態度平和,使其
盡情陳述,以察得真實,(9)勿自恃清廉,而失之寬厚,倘查得其情,應哀矜而勿喜。「
寧於必死之中,求其生;勿於可生之處,任其死。」其老於我者,常作伯叔想,等於我者
,常作兄弟想,幼於我者,常作姪子想。上思何以資祖考,下念何以廕兒孫。雖藉此以度
世,可也。
平反冤獄,人皆有心。但因恐觸怒長官、或揣合上意、或懼同事見忌、或因心疑,而
不敢竭力為犯人平反,或予寬恕輕判,致犯人遭受冤獄或無自新機會,即為失職,必減損
福報。「罪疑惟輕,寧失出,毋失入。」與其妄殺無辜,寧可姑宥寬恕而自己承擔失刑之
責任,必受福報。
◎歐陽修之父歐陽觀,曾夜對燭治獄書,履廢而歎,人問之,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
而不得耳,求之而不得,而死者與我俱無恨也,矧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
死者有恨,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法院職掌偵、審者,三思之。
◎于公長老從前在漢朝時擔任縣中獄官時,有一位孝媳,寡居守節,奉養婆婆,非常孝
順。可是婆婆因家貧無法維生,鼓勵她再嫁,以免延誤媳婦的青春,後來婆婆竟自縊 而
死,以斷她守節的念頭。但是小姑卻反誣嫂嫂逼死婆婆,孝媳無法辨白,于公極力辯護,
不為郡守接受,孝媳被處死刑,該縣竟因此而大旱三年。直到新太守上任,于公力白她的
冤情,新太守信任他話,特往孝媳墓前祭拜,表示懺悔,天遂大降甘霖,解除當地三年大
旱。
--
你一定會成功!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Faithe
at 2014-02-09T02:31
at 2014-02-09T02:31
By Hedda
at 2014-02-11T06:08
at 2014-02-11T06:08
By Irma
at 2014-02-11T17:10
at 2014-02-11T17:10
By Noah
at 2014-02-13T17:08
at 2014-02-13T17:08
Related Posts
方智老師上課時間
By Tracy
at 2014-02-07T01:06
at 2014-02-07T01:06
關於證券分析師600題
By Blanche
at 2014-02-07T00:54
at 2014-02-07T00:54
警察特考修正 遭疑恐不利女性
By Harry
at 2014-02-07T00:19
at 2014-02-07T00:19
今年鐵路會招嗎>
By Jacob
at 2014-02-06T23:05
at 2014-02-06T23:05
法緒是否應該只聽不抄板書
By Lauren
at 2014-02-06T22:36
at 2014-02-06T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