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砸店.已報警..事發一個禮拜...沒消息.... - 工作
By Hedda
at 2010-12-12T00:00
at 2010-12-1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中壢地區開汽車美容..於99年-12-6日下午14:20左右.
被一群約8~10個年輕人.帶口罩且手持西瓜刀..鐵棒之類的物品
把我店內客戶ㄉ車輛損壞~共4部車.....(目前已賠ㄌ30萬元ㄌ....)
當天以提供車號~監視器影片..從他們停車..一群人下車....到戴口罩..
到收武器逃逸的影片.....我只是個小市名..很擔心會再一次發生意外!!
事發到今天5天ㄌ....我一點消息都沒有...
我心想?~~難道一定要有人被砍傷...這件事才有人重視ㄇ?
天ㄚ!~光天化日ㄉ! 手持西瓜刀對店家ㄉ工作人員造成生命威脅.......
難道還不嚴重ㄇ? 部分ㄉ錢已經賠ㄌ~ 營運ㄝ出ㄌ問題 監視器ㄝ加裝..
試問....是一定要有名意代表出面處理..才有人會重視此事件ㄇ??
身為店家ㄉ我...該如何解決?~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已經是柯南ㄌ~
監視器畫面我ㄑ里長那掉出來ㄌ
您說ㄉ車牌.....
警方說法~~(白牌計程車)....
重點就是找不到人......索賠無門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點.白牌計程車司機.我有證據(影片)他載砸店ㄉ嫌犯下車.即離開ㄉ畫面~請問他算共犯ㄇ?
如果不算....那搶劫~~殺人...討債....都坐計程車不就好ㄌ?~~我能對他提出告訴ㄇ??
被一群約8~10個年輕人.帶口罩且手持西瓜刀..鐵棒之類的物品
把我店內客戶ㄉ車輛損壞~共4部車.....(目前已賠ㄌ30萬元ㄌ....)
當天以提供車號~監視器影片..從他們停車..一群人下車....到戴口罩..
到收武器逃逸的影片.....我只是個小市名..很擔心會再一次發生意外!!
事發到今天5天ㄌ....我一點消息都沒有...
我心想?~~難道一定要有人被砍傷...這件事才有人重視ㄇ?
天ㄚ!~光天化日ㄉ! 手持西瓜刀對店家ㄉ工作人員造成生命威脅.......
難道還不嚴重ㄇ? 部分ㄉ錢已經賠ㄌ~ 營運ㄝ出ㄌ問題 監視器ㄝ加裝..
試問....是一定要有名意代表出面處理..才有人會重視此事件ㄇ??
身為店家ㄉ我...該如何解決?~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已經是柯南ㄌ~
監視器畫面我ㄑ里長那掉出來ㄌ
您說ㄉ車牌.....
警方說法~~(白牌計程車)....
重點就是找不到人......索賠無門
2 個已更新項目:
補充一點.白牌計程車司機.我有證據(影片)他載砸店ㄉ嫌犯下車.即離開ㄉ畫面~請問他算共犯ㄇ?
如果不算....那搶劫~~殺人...討債....都坐計程車不就好ㄌ?~~我能對他提出告訴ㄇ??
All Comments
By Christine
at 2010-12-15T09:50
at 2010-12-15T09:50
若您去派出所報案警方不重視
那麼請您到分局去報案,請求偵查,並一定要索取案三聯單
若還是不受重視,可向當地縣市是政府警察局都察室或是警政署督察室申訴(可以網路申訴),保證第二天分局長就會向你致歉的
您也可以直接到你被砸店所在地的地檢署直接按鈴申告,由檢察官調查偵辦這時後警方就不得不配合了,您可以告訴檢方警方不重視,那麼警察是要被訓斥的喔
白牌計程車?您應該是住中南部吧?只要中南部有白牌計程車,白牌計程車一樣能找的到人,警方願不願意找而已!
您說的找民意代表施壓也是一個辦法
至於白牌計程車算不算共犯?這很難說,只有錄影帶看到載砸店的人到場下車後即離開那麼很難證明是共犯,所以沒有算不算的問題
您可以也有權對這些白牌計程車司機提出告訴,有時候提出告訴是一種策略,或許能牽引出一些不知道的事實,因為一些人面對檢察官的偵訊都會無意中透露出些訊息,更不用說會出出實話了
不對對於你的事件,我建議你到地檢署提出被砸店的控告,把計程車司機載嫌犯到場列為疑點說明,這樣的策略會比較恰當,如果直接告司機會讓你有吃上誣告罪的後遺證喔
以我多年處理的經驗,這種事情由檢察官指揮警方偵辦效率會很高,若讓警方偵辦後再移送檢方那你有得等了喔
當然若有民意代表介入,效率會更高(不過還是要看民意代表的分量,通常立委出面絕對比當地議員出面的分量要高喔)
怎麼做看你自己的選擇,我們提供的只是讓您參考而已
有問題可以email給我
有網友建議您找兄弟解決,那是最愚蠢,最下下之策的方式,能不用就不用喔
以上希望能幫到您
By Elizabeth
at 2010-12-13T12:23
at 2010-12-13T12:23
也就是車牌...(報警!)
如果警察置之不理...
你的處理方式有二
一.自己當柯南...
自己去里長那,請求調約監視器畫面!
需要帶你的報案三聯單...
找到人後,依造他們所對你造成的侵害損失要求賠償...
如置之不理...上法院提告...
二.請兄弟出面吧...
上下都是需要花錢的~~~看你自已打算從什麼方向去下手...
2010-12-14 12:29:42 補充:
他因該不算是共犯唷...
因為計程車司機可以說,他又不知道乘客要到哪?
要去做什麼事情!
計程車司機是可以由此去做反駁的...
況且計程車司機與乘客只是承攬的契約...
我開車你付錢給我...你只要有付錢給我...你下車後與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你又要拿什麼去牽扯到計程車司機@@"
如果照你這樣說,我計程車司機載乘客...我不就要有可以看出這個客人在想些什麼想法!
如果有不法的想法我不可以載...那這樣說,叫計程車司機車收起來在家睡覺就好了!
那又如果你下車過兩天有犯案,你又可以說,那位計程車之前有載過我,
他是共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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