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意思是今天你的薪水假如整數30000
然後公司說會提撥20%儲蓄金,四個月後發放
等於你 1 2 3月各領到薪水的80%
4月領 80%+之前四個月的20%*4=領160%
是不是不太合理呢?
因為我發現20%*4是用節慶獎金在發放的
勞保級距只有2萬多而已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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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今天你的薪水假如整數30000
然後公司說會提撥20%儲蓄金,四個月後發放
等於你 1 2 3月各領到薪水的80%
4月領 80%+之前四個月的20%*4=領160%
是不是不太合理呢?
因為我發現20%*4是用節慶獎金在發放的
勞保級距只有2萬多而已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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