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業務
薪資結構是底薪65%+獎金35%=全薪
每月通常可以領到全薪
但有時候都會少個幾百塊
因為獎金部分是績效考核
主管每個月打考績是永遠不會打滿分的
1.前陣子去教招
結果當月薪水單一看我當場傻眼
獎金部分只領10%
問了一下會計
是因為我去教招沒有上班所以沒有績效
請問這樣合理嗎?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2.最近因為有小疏失
因為任務的交接沒有很完善
造成同事出錯
結果當月薪水少了$4000
感覺很沒保障
薪水可以這樣扣嗎?
這種薪資制度感覺工作很沒保障
分成底薪+績效獎金=全新
資方可以借游績效獎金來扣薪水
這種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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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結構是底薪65%+獎金35%=全薪
每月通常可以領到全薪
但有時候都會少個幾百塊
因為獎金部分是績效考核
主管每個月打考績是永遠不會打滿分的
1.前陣子去教招
結果當月薪水單一看我當場傻眼
獎金部分只領10%
問了一下會計
是因為我去教招沒有上班所以沒有績效
請問這樣合理嗎?
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2.最近因為有小疏失
因為任務的交接沒有很完善
造成同事出錯
結果當月薪水少了$4000
感覺很沒保障
薪水可以這樣扣嗎?
這種薪資制度感覺工作很沒保障
分成底薪+績效獎金=全新
資方可以借游績效獎金來扣薪水
這種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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