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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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身心特考三等

14.針對下列何種行為,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A)申請建築許可之否准 (B)長官對公務員之職務分配
(C)交通違規罰單 (D)課稅處分

答案是B,想請問A可以提起撤銷訴訟嗎?不是應該提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題目

102三等移民行政人員考試

13.外國人 A申請延長居留許可,經主管機關予以否准,
A不服該否准處分所提起之行政訴訟,其訴訟類型為何?
(A)撤銷訴訟 (B)給付訴訟 (C)確認訴訟 (D)課予義務訴訟

答案是D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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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3-07-05
第14題有第三人效力相關考點 故也有可能提撤銷訴訟
Yedda avatarYedda2013-07-09
課予義務訴訟跟撤銷訴訟不同啊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07-11
這兩題情形不太一樣~第一題只是問你可不可以提。但第二
Selena avatarSelena2013-07-12
題題意應該是他想要拿到許可,所以這時候應該就是要直
接提課予義務~而不是單純把原處分撤銷~我是這樣想的啦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7-15
解釋這麼多 其實我的意思跟一樓一樣啦XD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3-07-16
利害關係人可以提撤銷,行政訴訟法第一條第三項
Yedda avatarYedda2013-07-17
更正: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