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137的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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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行政法,但是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三項,這項要件中提到給付應相當及正當合理之關聯,前項的給付相當看起來想是比例原則,但老師只說禁止不當聯結,請問為什麼沒有比例原則,還有就是禁止不當聯結跟比例原則有關係嗎?
手機排版不佳,真抱歉,麻煩版友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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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04-21
137第1項第3款前為比例原則
Elvira avatarElvira2013-04-22
後為不當聯結禁止
Andy avatarAndy2013-04-24
把逗點分前後句看吧
Dora avatarDora2013-04-25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是"欲達成之目的"和方法必須有關聯,
Faithe avatarFaithe2013-04-28
而比例原則是指達成目的方法要適當、必要、有可衡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