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行政程序法93條疑問 - 考試Isabella · 2018-05-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行政程序法93條關於羈束處分不能為付款的規定:無裁量權 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 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 其中的 “法律明文規定”是指 1. 法律另有明文規定羈束處分得附款 2.羈束處分中的但書規定 還是有別的解釋呢? 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考試All CommentsFrederica2018-05-242.是什麼意思?你的理解可以說明一下嗎?Hamiltion2018-05-24附款啦 付款是什麼鬼? 規定要給我錢? XDLydia2018-05-25有點看不懂你要問什麼。然後字也打錯Hedda2018-05-27法律明文規定此行政處分得為附款啊…Wallis2018-05-31付款?Lydia2018-06-04羈束處分要怎樣有但書你可以舉例一下?Mia2018-06-05羈束處分為便民得以其法定要件之履行為之Irma2018-06-06你的中文讓人看得很痛苦,反正就是1Related Posts共同代理與表見代理司律一試沒有複選?!如何註冊SOA考試經濟學考科關於微積分問題報考台鐵營運人員兵役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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