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附款之救濟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行政處分的附款為「條件」,人民對該條件不服的救濟,我看于亮的解題書是說,
以行訴法第5條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行政法院判命原機關作成一個不帶條件的新處分。

想請問解題書上並沒有提到要提起訴願。是否此為訴願前置主義的例外?
同問引用行訴法第5條救濟,是指5條1項的怠為處分之訴,還是5條2項的拒絕申請之訴?

謝謝。

--

All Comments

Isla avatarIsla2015-01-31
拒絕申請訴訟之前是撤銷訴願
Freda avatarFreda2015-02-01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