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237-1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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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師書 p1539~1540
行訴法237-1規定:

所稱交通裁決事件是指不服道交條例第8條…而提起之撤銷訴訟、確認訴訟…後略

另道交條例第8條規定:

違法本條例之行為,由下列機關處罰之:第12~68及92VII、VIII由公路機關處罰,第69~84由警察機關處罰

就以上觀之,應認為無論公路機關處罰或警察機關處罰,皆適用行訴法237-1逕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之規定

然p1540註3卻稱處罰機關為警察機關者,不屬於行訴法237-1之範圍,應向警察機關所屬縣市政府提訴願,不服再提行政訴訟

前後敘述似有矛盾之處,還是小弟哪邊有所誤解,還請板友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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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12-19
交通裁決好像是監理所,應該不是找警察機關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2-22
訴願屬於行政處法,要向原處分機關申訴
一般以書面資料審核為主,言詞辯論為例外,
Thomas avatarThomas2013-12-25
大部分就是提出書面資料做抗議
監理所屬於政府機關單位,警察機關屬於司法機關
Freda avatarFreda2013-12-30
訴願非屬於司法訴訟,非找司法機關
Yedda avatarYedda2013-12-30
修正倒數第三段係行訴法237-3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4-01-01
你要看案件處理,屬於刑訴當然要找司法機關
普通的交通裁決,就是要找原處分機關
Freda avatarFreda2014-01-03
一般行政處罰,若碰到刑訴,才會動用到司法機關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1-05
警察機關是行政機關吧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1-06
沒買新版不清楚,建議可看一下,是否係指警察機關若不
是依道交條例作的罰鍰(EX社維法),則不屬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