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親人為奉公守法的公車司機,幾天前,正常行駛於快車道,因前方紅綠燈口有一老伯穿越所以停止讓行,而這時由一名婦人所騎乘,並在有兩名小孩的機車跟在公車右後方並未察覺老伯伯而衝撞到他,當時前方號誌已轉成綠燈,司機從後視鏡確認為婦人肇事,且無大礙,為避免影響乘客與交通,便起步前行.不料沒多久即接到警方來電,原來是後方另有同路線競爭的他家客運司機報警,前車肇事逃逸.家人趕緊到局處理並借閱附近商家監視錄影帶與警一 起看,發現應非司機所為,但因有目擊者報案就須辦理...(1)請問當事者皆無人報案且無人死亡案子也算嗎?結果回到公司才知水果日報也來採訪過,當晚公司聯絡到真正肇事的婦人,他坦承自己慌了才忘了自己撞到人,也寫了一張聲明表示誤會,但隔天一早水果報就已*公車肇逃*為提報導並採訪了這名婦人,內容指出市公車撞了他,才害他去撞老人!而這些推卸之詞竟出自一位公立高中老師的口中,這要如何為人師表呢?想不到下午又有兩家媒體到來(2)司機要工作又要到局說明但是資料層層地送,等到確認真實後也沒人關心我們的清白,而這些日子無法正常上班的損失及心情的影響又能向誰求償呢?....我們只是普通上班族很多事情不懂,親人守法工作一輩子,卻因此事上新聞,有誰是注意事實的呢?..全家人心情很沮喪,希望能聽聽大家給我們的回答及建議..萬分感謝!!!
被汙衊為肇事逃逸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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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好能找到當時的乘客,了解當時的情況,
並且釐清是否公車與婦人的機車是否有碰撞,
另外所謂的碰撞,通常是後車的過失,
因為視線是向前,自然後方比較無法顧全,
而前車若照規則行駛,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若要論撞上也是後車違規,再來是相關的責任問題,
婦人與公車碰撞是一個事件,婦人與老人碰撞是另一個事件,
雖然有可能因為前一個事件引發另一個事件,
但肇事也必須是兩者之間有傷亡或財物損失,
水果日報所報導內容是因為肇事者雖無交通過失,
但因為並未下車檢查就自行離去,
導致原本真正的肇事者因傷重身亡,所以才有肇事逃逸,
若當時只是碰撞也沒有明顯的傷害,這樣就沒有所謂的肇事逃逸的問題,
但你們似乎並沒有這種情況發生,若要追究,
也就只是公車跟機車之間的過失,至於老人或許只是連帶,
所以只要確認公車跟機車之間沒有碰撞,
若有,只要責任是在機車上,而機車本身並無損傷,
那撞到老人的責任就機車騎士的責任,
因為公車在前,是他跟得太近導致閃避不及才會撞到老人,
至於別家公車的指證,公車駕駛座位於左方,
除非是在公車後方的右線上,才能看清公車的右方,
其他位置是看不清的,另外不知道公車上是否有行車紀錄器,
有的話是最好的證據,或是能找到當時在場的車輛有留紀錄,
另外看監視影像是否有公車煞車燈已亮但機車還繼續前進的畫面,
如此才能證實公車已停止但機車仍在動,如此是誰的過失一目了然!
若查明真相可以向肇事機車駕駛及報案公車司機提出偽證及謊報的告訴,
另外若報紙已經刋登報導,要把報紙留下來,日後或許可以要求名譽損壞賠償!
若成立,到時候要怎麼求償就看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