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4月11日上奇摩拍賣購物而被詐騙集團詐騙了察覺到被詐騙後再4月12日早上馬上到警察局報案到現在已經過了5個月了再這兩天法院寄了板橋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給我共有3位被害人其中包括我所以書內有三份3位被害人的判決書但上面所著名的法院都不同一個是板橋地方法院一個是台北地方法院一個是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送併辦意旨書這是什麼意思呢???PS:我住台南屬於被害人關於我的那一份內容如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移
被詐騙,已收到刑事簡易判決書.接下來該如何??20點 - 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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