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了,有年假的問題,煩請計算>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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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1到職98年度有用完7天年假100.2.要離職我還有7天年假可以休嗎?還是98年度所休的7天年假是從98.1.1計算,因為我朋友說我假如100.2月離職要從100年算所\以我不能休,但我的邏輯思考是~我98年度休的7天是因為我97年度滿一年所以我休,但100年度2月我要休七天是因為我98年度又滿一年了!是我的想法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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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avatarTom2011-02-01
先講法,再談事勞基法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你的年資算法第一個一年滿:98.01.01~98.12.31,自99.1.1~98.12.31可休七天第二個一年滿:99.1.11~99.12.31,自100.1.1~100.12.31可休七天第三個年份:100.1.1~100.1.31,雇主應補給7X(1÷12)=0.58(
Yuri avatarYuri2011-01-29
您的敘述標點很亂,看的很辛苦。我概略整理了一下,希望沒有弄錯。您98/01/01到職,100/02要離職(可是標題寫資遣??),其中在99年時休了7天的年假,您是要了解,若離職(資遣)是否還有7天年假可以休?首先,按勞基法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1-30
特休通常以底薪日計算.您邏輯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