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或自願選擇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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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ostea (POPO)》之銘言:
: 請問大家的意見,是否要選擇自願離職?
: 公司給2個方案
: a.填非自願離職,給資遣費,後續自己跑流程
: b.自願離職,補償給資遣費,另給3個月薪水補償
: 猶豫的點是這時間工作不好找,
: 但選a是失業給付最多6個月
: b是不用再跑流程,身上還有一筆錢
: 謝謝大家><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很好奇如果是這樣的例子,選b的話如果還被要求要簽放棄法律訴訟權力書

這樣的契約有法律效力嗎?
勞工選b拿不到錢是不是也沒有反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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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7-29
這邊應該可以要求那張放棄的權力書中著名發放的金額吧
Joe avatarJoe2019-08-03
沒甚麼流程困難,不用列入考慮點
Necoo avatarNecoo2019-08-08
失業給付不是六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