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才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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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09-01-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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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才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我們的戶籍設在美濃....
我跟我老公目前在高雄租房子
我們還沒有小孩...因為我一直找不到工作
只有我老公一個人再工作(薪水大概2萬多)
兩個人在外面生活...還要付房租...
這樣有符合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Tags: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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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09-01-17T06:54
恕我直言,你家申請低收入戶通過機會不大,先說收入不談動產或不動產部分,你夫妻兩人都算有工作能力,故你家平均收入遠超過台北市標準,再者如果你公婆未滿65歲,也要算有工作能力!
低收入戶
甲、定義:社會救助法第4條: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所謂全戶,不以同一戶籍為限,法源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一項:『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1、配偶。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本法第5條,係依據民法親屬篇民法1114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至於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限於字數請自行上網至全國法規資料庫,點選社會救助法第5條。乙、應備文件:
申請低收入戶應備妥: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2年內之內頁影印本、有工作要附最近3個月薪資證明,沒工作要附勞保投保證明、出嫁女兒戶籍謄本、切結書等,餘文件視個案而異,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向村里幹事申請。
媒體報導社會救助法修法後條件緊縮,內政部特別說明: 社會救助法修正條文於97年1月16日 經陳水扁總統公布施行,旨在增加弱勢民眾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協助經濟弱勢之近貧、新貧家庭跨過社會救助門檻,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排除部分家庭不動產之計算範圍、調整原住民工作收入核算方式、擴大得申請急難救助之對象等,以符合實際需要。
報載有民眾因修法後喪失身心障礙居家生活補助資格,非本次修法將審核條件限縮,過去對於部分未負擔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其工作收入與財產都必須要列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的計算範圍,有人因此無法達到社會救助的門檻,請參照上開說明。
新修正的社會救助法已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彈性認定的權利,經由地方政府派員訪視評估以後,部分家庭成員若沒有盡到扶養的義務,就可排除在收入及財產的計算範圍,許多實質面臨生活困難的申請人即可因此獲得政府的照顧。內政部進一步表示,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的民眾,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復或救濟。
 
丙、98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一、最低生活費:
台北市:98年14,558元。
台北縣:98年10,792元。
台灣省:98年9,660元。
高雄市:98年11,309元。
*家庭總收入定義,請自行上網查詢社會救助法第5-1條。
二、動產:含存款本息、有價證券投資、理賠金等,台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定期存款固定利率2.401%。全戶平均每人每年不可超過下列金額:
臺灣地區:98年7萬5千元。
臺北市: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高雄市: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 ;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5萬元。
臺北縣: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三、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房屋以稅捐機關核定為準。
臺灣地區及臺北縣、高雄市:260萬元。→出嫁女兒要算娘家父母不動產應繼份。
臺北市:500萬元。
但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家庭之不動產計算:
1、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或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
2、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

丁、有工作能力者,不管有沒有工作,至少以最低工資17,280元計算。
依社會救助法第5-3條: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之學校,致不能工作。
二、
1、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或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
2、或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
3、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
4、或受扶養親屬或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5、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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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yle
at 2009-01-16T16:58
以你先生申請中低收入戶
他的薪資+你有工作能力算最低薪資17000多(各縣市不同)
再+先生父母的薪資,若沒工作但未滿65歲一樣算有工作能力
要再算最低薪資,所以例如
(先生25000+你17200+父母17200*2)/4人
若低於生活最低標準,可能可以申請
但父母如果房地產也要看其價值,你可以去公所問問

想到澎湖軍醫院工作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09-01-15T00:00
我是護理科五專畢業,有護士及護理師執照看到澎湖軍醫院有再徵才但對澎湖完全不熟悉不知道澎湖軍醫院的環境 ...

請教各位紫薇斗數的行家~幫我詳細分析一下我的命盤~十分感謝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09-01-15T00:00
國曆1984年5月18日 晚上九點  性別 女誠心請教紫薇斗數老師能夠幫我詳細分析我的命盤運勢最近真的窘境~�� ...

建築及都市計畫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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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09-01-15T00:00
我想讀文化大學在職研究所
建築及都市計劃
但是~學校有分兩組
一組是:不動產管理及估價組
另一組是:�� ...

護校畢業7年了!!想考護士執照!請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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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nnie
at 2009-01-15T00:00
護校畢業好久了!!以前的專業知識都快忘光了!!~~現在好想要考護士執照~~畢竟之前也是讀護理的!!~不知道現在要如� ...

我想請問極重度殘障可申請哪些補助和醫療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9-01-15T00:00
我母親已經申請過殘障手冊目前家裡狀況我父親是開計程車我哥目前工作大概一個月2萬3而已目前我失業中之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