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車貨理賠事宜 - 工作
By Rae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禮拜一中午出家門才經第四五戶鄰居~第一個小巷口就被一台箱型車從側面撞上來
我必須說那個人態度很爛.我摩托車被撞壞 腳也被壓
噹時現場看到那個人下車就聽到他講 幹 雖 這個人騎很快一定有四五十之類的(但實際上我才剛起步.而且我的車老舊 頂多只能到30了不起..因為它是根本無法這麼短幾秒內加速的舊車了)
後來去醫院還好骨頭是沒有事情.但我左腳傷口較大.這兩天才整個腫起來走路困難.已經跟公司請假好幾天了(而且還是才剛找到的新公司試用期中而已...我那天本來想去問工會的勞保.還沒保就被撞了)然後右腳大腿整個腫起來.現在整大塊的紫黑色瘀青(至少超過10公分以上的範圍) 昨天早上去一般外科回診.醫生說如果能自行吸收是最好.但如果有細菌感染.裡面出現化膿的話就得切開清創.雖然現在沒看到有化膿狀況.但我會擔心.所以想問一下強制險一定要由我自己出面打電話給對方叫他去跟保險公司理賠嗎? 還是能否打給我自己的強制險公司?時間又是多久?(現在主要是不知道後續還會不會有醫療費的問題)
我剛上面講了.那個人態度不太好.一直硬要怪是我的錯(當天路線被工程車擋到.不過被撞的時候有看到那個人 開 很 快而且似乎不知道行照還駕照是過期的)
交通隊跟警察也很想化小事的感覺.去現場之後跟我講對方是主幹道.我出來的路口旁邊地上有個停字還有線.所以我路權小.告也告不贏的意思就對了
對方態度很硬.就只願意給我兩千補貼車錢(修車實際上超過了.因為啟動器壞了裡面的線也斷了.還有車殼跟踏板後照鏡等等的都破了)雖然我目前自己是只多貼了6~8百左右.(去醫院做小黃.因為沒辦法走那麼遠) 但是還是覺得很OX
畢竟可能有段時間無法上班(助理職 要站&活動的工作)
對方只賠這樣.阿交通隊跟警察好像也覺得以路權來講我錯比較大
像遇到這種狀況怎麼處理
我現在有兩張醫療收據.我是要先給對方先跟對方保險公司請款還是打電話給我的保險公司?(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我必須說那個人態度很爛.我摩托車被撞壞 腳也被壓
噹時現場看到那個人下車就聽到他講 幹 雖 這個人騎很快一定有四五十之類的(但實際上我才剛起步.而且我的車老舊 頂多只能到30了不起..因為它是根本無法這麼短幾秒內加速的舊車了)
後來去醫院還好骨頭是沒有事情.但我左腳傷口較大.這兩天才整個腫起來走路困難.已經跟公司請假好幾天了(而且還是才剛找到的新公司試用期中而已...我那天本來想去問工會的勞保.還沒保就被撞了)然後右腳大腿整個腫起來.現在整大塊的紫黑色瘀青(至少超過10公分以上的範圍) 昨天早上去一般外科回診.醫生說如果能自行吸收是最好.但如果有細菌感染.裡面出現化膿的話就得切開清創.雖然現在沒看到有化膿狀況.但我會擔心.所以想問一下強制險一定要由我自己出面打電話給對方叫他去跟保險公司理賠嗎? 還是能否打給我自己的強制險公司?時間又是多久?(現在主要是不知道後續還會不會有醫療費的問題)
我剛上面講了.那個人態度不太好.一直硬要怪是我的錯(當天路線被工程車擋到.不過被撞的時候有看到那個人 開 很 快而且似乎不知道行照還駕照是過期的)
交通隊跟警察也很想化小事的感覺.去現場之後跟我講對方是主幹道.我出來的路口旁邊地上有個停字還有線.所以我路權小.告也告不贏的意思就對了
對方態度很硬.就只願意給我兩千補貼車錢(修車實際上超過了.因為啟動器壞了裡面的線也斷了.還有車殼跟踏板後照鏡等等的都破了)雖然我目前自己是只多貼了6~8百左右.(去醫院做小黃.因為沒辦法走那麼遠) 但是還是覺得很OX
畢竟可能有段時間無法上班(助理職 要站&活動的工作)
對方只賠這樣.阿交通隊跟警察好像也覺得以路權來講我錯比較大
像遇到這種狀況怎麼處理
我現在有兩張醫療收據.我是要先給對方先跟對方保險公司請款還是打電話給我的保險公司?(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All Comments
By Ethan
at 2010-09-19T03:51
at 2010-09-19T03:51
1.想問一下強制險一定要由我自己出面打電話給對方叫他去跟保險公司理賠嗎? 還是能否打給我自己的強制險公司?時間又是多久?(現在主要是不知道後續還會不會有醫療費的問題)
不用那麼急,先等所有的傷勢都好的差不多了,再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強制險是雙方交叉申請理賠的
2.交通隊跟警察也很想化小事的感覺.去現場之後跟我講對方是主幹道.我出來的路口旁邊地上有個停字還有線.所以我路權小.告也告不贏的意思就對了
既然有報警處理,就等事發一個月後
可以到《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來釐清肇事責任,這個不需付費
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 ,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
到時候看雙方的過失如何?再來按比例互賠
3.對方態度很硬.就只願意給我兩千補貼車錢(修車實際上超過了.因為啟動器壞了裡面的線也斷了.還有車殼跟踏板後照鏡等等的都破了)雖然我目前自己是只多貼了6~8百左右
你就放心先去修車吧,把收據全部留下來,以利日後求償之用
4.去醫院做小黃.因為沒辦法走那麼遠
這是合理交通費,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 的,
但是必須有計程車收據
5.畢竟可能有段時間無法上班(助理職 要站&活動的工作)
工作損失也可以求償 ,等肇事責任確定後再來談理賠
吧 ,我在最底下會教你,請花時間好好看一下
6.交通隊跟警察好像也覺得以路權來講我錯比較大
的確是這樣交通事故的對錯 ,不是有受傷的就一定贏
而是由路權來判定的
7.我現在有兩張醫療收據.我是要先給對方先跟對方保險公司請款還是打電話給我的保險公司?(雙方都只有強制險)
收據留著吧,等到最後傷全都好了,再一起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
8.我在底下會把車禍之後可以合理求償的部分以及需要準備什麼,一次跟你說清楚,請花時間好好看一下:
【一】無過失主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有受傷即可申請理賠 「20萬內、殘廢另依等級最高160萬」 。 對方未投保即可向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程序、理賠金額相同。
這可以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先行求償的
1 、醫療收據:例如掛號費、診斷書費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蓋「與正本相符」)。如果傷者有其他保險(學生平安保險、勞保、意外險),亦可重複、多方申請理賠(重複收據及診斷書)。
2 、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以至合格醫療院所,總金額兩萬為限。
3 、看護費用:聘請特別護理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 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4 、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二】依過失『肇事責任、一般以百分比之比例』,傷者可向另一方求償之項目: 1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需有薪資證明 ,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日薪的部份自己再除以30天
需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請將這點記好,薪資損失從這裡跟對方求償 2 、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 ,需他人(可主張近親看護)看護多少時間×2萬/月。3 、財產損失: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衣褲、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附相片、估價單、收據)。4 、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依傷勢預估後續之診療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5 、非財產上之損失(俗稱精神賠償或慰撫金): 依據本次車禍傷亡損失之嚴重程度、雙方身份、地位、資力,評估我方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標準確定金額。
By Elvira
at 2010-09-18T03:23
at 2010-09-18T03:23
By Mason
at 2010-09-19T05:34
at 2010-09-19T05:34
我覺得您可以先把資料收齊好,交給您的保險公司,醫療的證明也都先收好,這樣比較有保障吧!
By Daniel
at 2010-09-16T21:28
at 2010-09-16T21:28
建議您先和您投保的保險公司聯絡。
By Quintina
at 2010-09-17T04:38
at 2010-09-17T04:38
因為他只會理跟他投保的人。
先和你的保險公司聯絡
看對方若是行照或駕照過期的話
是否有影響
加上路權比是幾比幾
是否有可調閱監視器或查詢施工防預工程、路障擺放或人員指揮交通等
有無缺失
看你這邊會有多少勝算可獲得賠償
先跟對方談和解條件~和解書
2010-09-16 11:34:42 補充:
行照過期的話,影響比較大,可能表示車子沒定期檢驗
Related Posts
想懷孕..文小長
By Anonymous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想請教一下,體溫低(沒超過36.7)就不能懷孕嗎?
是否有人有體溫低而成功受孕的例子嗎?
開始量基本體溫已經有6-7個月的時間,因� ...
一年內該如何減到標準體重
By Susan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要考哪些證照薪水比較多?(以後想做電腦類的工作)
By Ula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我現在是高職資處科二年級學生,以後會讀四技。
我希望在畢業前可以多考一些� ...
女人生理期及更年期的問題
By Ula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
新莊哪裡有工作
By Hamiltion
at 2010-09-16T00:00
at 2010-09-1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