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業試用期不支付薪水?! - 待業Carol · 2013-05-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如題 不知道這是否為"補教業"的"潛規則" 連續面試了兩家補習班 都說試用期七日且不支薪 A有供餐B沒有 有沒有誰可以來解釋一下? 感謝~ -- 待業All CommentsDaniel2013-05-23100%違反勞基法Emily2013-05-23不要去+錄音檢舉Eden2013-05-28請檢舉Ida2013-06-01他就吃定你需要這份工作,如果不爽做就直接檢舉他Rachel2013-06-02因該是未滿7日不給薪吧Ophelia2013-06-07這樣也是不合理的呀!!Kelly2013-06-09違反勞基法!!!Related Posts騎驢找馬這工作該去嗎?104現在有問題嗎新加坡ETT人才培訓計畫你會煮火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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