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出差報加班費一問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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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魯年後換了新工作,目前還在試用期階段,

最初簽核的錄取通知書契約,有寫明試用期不加班也不報加班費,

不過由於公司業務繁忙,常有加班的機會,不僅老鳥,

同期進公司的同事們也都有成功報加班的情況。

近日遇到疑惑希望聽聽版友們的意見:


近日某一個案子需要出差,

所以公司安排在本周日由參與這個案子的所有成員一起前往,

而我也是團隊中的一員,所以當然必須出席,

但我卻在團隊討論如何報加班費的情境下,

被告知因為還在試用期所以不能報加班費,

當下真的頗為心寒,

畢竟若因自己能力不足,負責的東西沒在時限內做完而加班,

還願意摸摸鼻子自己承擔,

但被指定要在試用期階段一同出差我也不願意,情況也不一樣,

所以心裡非常不是滋味。


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什麼好一點的說法,來向公司要個說法?

或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情況,是如何處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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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6-06
台商文化,新人就是比較賤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6-09
離職阿
Freda avatarFreda2017-06-14
試用期一樣適用勞基法 沒加班費也得有補休
先爭取補休 或是 出差費 特別津貼之類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6-18
不給加班費就不加班 工作明天再來做
Enid avatarEnid2017-06-21
這是不是加班→是→領加班費→不給→檢舉
Susan avatarSusan2017-06-22
錄取通知書契約不是註記試用期不加班嗎?
Enid avatarEnid2017-06-22
團隊成員為啥可以無視契約叫你無償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