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為自己權益奮鬥嗎? - 薪水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小魯爲社會新鮮人很希望各位前輩能指導小弟,感恩!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目前在一所大學擔任一個外交部獎學金計劃的專員,負責執行預算以及照顧外國人,薪水也是外交部付的

但近期換了個主任,要求我做另外的計劃,然後叫我專心幫他寫計劃書…

但付我薪水的是外交部,並且他們也發過公文要求本校不能濫用人力以引響本計劃的運作…

但我和主任反應過後,他說不能配合就好聚好散…(這個計劃五年換了五個人…)

請問身爲一個新鮮人應該是把這當吃苦還是向上面反映呢?

懇求大大們給點意見,謝謝


--

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4-08-08
你有權益 他有權力 先想想你自己要的是什麼和能改變什麼
Iris avatarIris2014-08-10
瀆職???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8-11
你是佔原職務做那個主任要求的事嗎?是就有問題了
Erin avatarErin2014-08-12
跟我家以前那個主任很像,缺錢就摸摸鼻子作,不缺就檢舉
Ivy avatarIvy2014-08-15
我看過大學教授當主任後就無法無天了...找他計畫主管機關
Sarah avatarSarah2014-08-15
檢舉,如果他有仇人就會被補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