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製程的工程師 專門寫程式給機台去做模型
上個禮拜程式沒有再確認導致機台的主要零件損壞
公司說維修費用大概17萬 而且老闆氣噗噗
(聽到這 我就知道應該在公司黑到不能再黑了)
這禮拜一 小老闆就把老公的主管、大主管叫進去
說因為兩個主管沒有盡到督導的責任 所以要三個人一起賠償
但是又因為現場人員也沒注意到 所以只要三個人賠償7.5萬
等於一個人2.5萬 分三個月扣薪
老公現場就跟小老闆提出 因為是自己的疏忽所以扣薪就扣他就好了
但是小老闆回應說 主管有督導的責任所以才當主管
離開會議室後 主管只有拍拍老公的肩膀叫他不要想太多 不要因為這件事就不做了
老公也跟我說下午兩個主管對他的態度都一樣
但是晚上的時候聽他敘述感覺還是對兩個主管感到愧疚
我想說從自己存款拿錢出來補給他們這樣會不會比較好
但是又怕他們不接受
還是有更好的作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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