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選擇繼續失業給付還是提早就業獎助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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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很困擾的問題我4/28符合第一次失業給付的資格,並領取了第一次失業給付金29400(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42000x0.7,含1個眷屬)之後5/2找到了新工作...但不巧的...8/6又被資遣了這時面臨了抉擇一.我要繼續領第2到第6次的失業給付呢?二.還是因滿三個月,可以請領提早就業獎助金呢?(已知請領提早就業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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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12-07-30
1)現在老婆有工作選擇領提早就業獎助金金額是用60%來算42000x60%x5個月x50%=6萬30002)應該如果選擇比較好呢??現在要考量的不是金額問題?請以【進入職場】做第一考量畢竟給付是過渡期、不是長久若要以金額考量,也是進入職場較有利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A假設你現在做一份最低基本薪資工作1878018780*6%=1127�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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