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子藝對勞方自備工具與保險保障之立場 - 職場
By Connor
at 2018-01-17T23:53
at 2018-01-17T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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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子藝對勞方自備工具與保險保障之立場
外送是這樣的,依規定,生產機具該由雇主負責,比方說外送車輛。
所以如果飲料店或便當店要員工作外送務,請注意以下幾項:
1.請準備車輛(而且確保狀況良好,這責任是老闆的不是員工的,雖說的確可以委託員工
協助處裡--當然老闆要付錢)
2.請準備油料
3.請買好保險
4.勞工如果工作中出事當然算職災(當然,如果勞工自己違規出事是勞工自己要付交通責
任,所以台灣那種職業駕駛反而比較不守交通法規的狀況真的很雞歪)
5.承上,如果老闆有那種限時專送導致勞工必須趕時間的狀況,尤其是沒送到要處罰勞工
這種,那出事責任依然算到老闆頭上,誰叫你威脅勞工的,你算三小?
當然,我了解實務上的確有老闆會要求員工自備車輛的,其實要讓我選我也比較喜歡騎自
己的車,但首先老闆除了油耗以外也要貼車輛消磨的費用才行,此外最好多買額外商業保
險(我碰過死亡案件,老闆因為有另外保高額保險,勞方家屬拿到比法定金額還高很多的
賠償)。
至於丟一輛銅管車給勞工騎,壞掉還要勞工賠的,進調解室我們看誰要賠,我們還會因為
騎爛車的風險要老闆多包一包紅包給勞工壓驚,調解既然是用喬的,你以為我們會客氣喔
?
關於額外商業保險,法規有同意老闆可以用額外保險做抵充,所以請盡量利用,一輩子碰
上一件就回本了,只要你的勞動現場有較高職災風險的,最好都家買保險,基本上營造業
都一定會買,因為太容易出事了,此外只要涉及交通運輸的,最好都買保險比較好,不是
開玩笑的,我碰過得死亡案件,職場死亡全是營造業,另一類就是通勤死亡,有買保險沒
買保險,老闆下場差很多,有那種小事業體老闆,因為有保險全身而退,也有中型事業體
因為沒保險立刻資金調度困難。
如果應徵外送的工作,最好先問一下有沒有業務車,若要求勞工自備,那絕對要增加由前
跟車輛消耗的費用,另外絕對該提的是額外的保險,這都算雇主應盡義務(但額外保險並
非法定義務,不過金額不高,從這邊可以看出老闆誠意,畢竟額外保險並不是勞工多拿的
錢,是繳給保險公司的,如果老闆連這都要轉嫁,這種公司也沒必要去了)。
勞工責任
1.勞保跟勞工局管的事情不一樣,業務不同,勞保局不受理一般調解事項申請,但可以受
理「離職員工」申請,這不大一樣,但像這種事情,找勞工局比較好,勞保局就只針對勞
保,但勞工局跟勞保局可以同時開罰(分別用不同法)。
2.檢舉可以匿名,但要知道效力差別,徹底匿名(例如用假名上網檢舉),因為沒有正確
資料,解舉結果也無法告知,這種檢舉檢舉人自己也不知道結果。
3.若找朋友或家人幫忙檢舉,就有對質,檢舉完的處裡必須公文通知(但「受理」本身可
能是電子郵件通知),所以會讓你知道結果,但這種方式檢舉當然證據效力會差一點,除
非你願意提供證據。
4.所以,如果是有提供明確證據(例如某人打卡資料顯示加班狀態的照片),這樣當然更
好(可以比對是否造假),但因為資方也有權檢視證據,除非你醍的證據很一般狀況,不
然就有被猜出來的可能。
5.當然,強度最強的是自己具名檢舉,尤其是順便調解那種,就是擺明翻臉的,這時你幹
嘛客氣?
6.不過,檢舉至少要有具體內容,不然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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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子藝對勞方自備工具與保險保障之立場
外送是這樣的,依規定,生產機具該由雇主負責,比方說外送車輛。
所以如果飲料店或便當店要員工作外送務,請注意以下幾項:
1.請準備車輛(而且確保狀況良好,這責任是老闆的不是員工的,雖說的確可以委託員工
協助處裡--當然老闆要付錢)
2.請準備油料
3.請買好保險
4.勞工如果工作中出事當然算職災(當然,如果勞工自己違規出事是勞工自己要付交通責
任,所以台灣那種職業駕駛反而比較不守交通法規的狀況真的很雞歪)
5.承上,如果老闆有那種限時專送導致勞工必須趕時間的狀況,尤其是沒送到要處罰勞工
這種,那出事責任依然算到老闆頭上,誰叫你威脅勞工的,你算三小?
當然,我了解實務上的確有老闆會要求員工自備車輛的,其實要讓我選我也比較喜歡騎自
己的車,但首先老闆除了油耗以外也要貼車輛消磨的費用才行,此外最好多買額外商業保
險(我碰過死亡案件,老闆因為有另外保高額保險,勞方家屬拿到比法定金額還高很多的
賠償)。
至於丟一輛銅管車給勞工騎,壞掉還要勞工賠的,進調解室我們看誰要賠,我們還會因為
騎爛車的風險要老闆多包一包紅包給勞工壓驚,調解既然是用喬的,你以為我們會客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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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額外商業保險,法規有同意老闆可以用額外保險做抵充,所以請盡量利用,一輩子碰
上一件就回本了,只要你的勞動現場有較高職災風險的,最好都家買保險,基本上營造業
都一定會買,因為太容易出事了,此外只要涉及交通運輸的,最好都買保險比較好,不是
開玩笑的,我碰過得死亡案件,職場死亡全是營造業,另一類就是通勤死亡,有買保險沒
買保險,老闆下場差很多,有那種小事業體老闆,因為有保險全身而退,也有中型事業體
因為沒保險立刻資金調度困難。
如果應徵外送的工作,最好先問一下有沒有業務車,若要求勞工自備,那絕對要增加由前
跟車輛消耗的費用,另外絕對該提的是額外的保險,這都算雇主應盡義務(但額外保險並
非法定義務,不過金額不高,從這邊可以看出老闆誠意,畢竟額外保險並不是勞工多拿的
錢,是繳給保險公司的,如果老闆連這都要轉嫁,這種公司也沒必要去了)。
勞工責任
1.勞保跟勞工局管的事情不一樣,業務不同,勞保局不受理一般調解事項申請,但可以受
理「離職員工」申請,這不大一樣,但像這種事情,找勞工局比較好,勞保局就只針對勞
保,但勞工局跟勞保局可以同時開罰(分別用不同法)。
2.檢舉可以匿名,但要知道效力差別,徹底匿名(例如用假名上網檢舉),因為沒有正確
資料,解舉結果也無法告知,這種檢舉檢舉人自己也不知道結果。
3.若找朋友或家人幫忙檢舉,就有對質,檢舉完的處裡必須公文通知(但「受理」本身可
能是電子郵件通知),所以會讓你知道結果,但這種方式檢舉當然證據效力會差一點,除
非你願意提供證據。
4.所以,如果是有提供明確證據(例如某人打卡資料顯示加班狀態的照片),這樣當然更
好(可以比對是否造假),但因為資方也有權檢視證據,除非你醍的證據很一般狀況,不
然就有被猜出來的可能。
5.當然,強度最強的是自己具名檢舉,尤其是順便調解那種,就是擺明翻臉的,這時你幹
嘛客氣?
6.不過,檢舉至少要有具體內容,不然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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