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砒霜為糖而殺之不成立故意既遂犯?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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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在看易台大的圖說刑法總則一書時,課本提供一個案例是「甲認為砂糖可以毒死人,
因此欲以此方法殺死乙。但甲卻誤把砒霜當成糖,加入乙的飲料中,而後乙毒發身亡。」

個人的想法如下。

客觀上,若無甲加入砒霜於乙的飲料之行為,乙就不會死亡,為不可想像其存在之行為,
具條件因果。歸責面,甲加入砒霜之行為係製造法所不容許之風險,而此風險亦順利實現
於乙死亡上,甲可歸責。
主觀上,甲有意毒死乙。惟甲所認知是乙喝下加入糖的飲料而死,非喝下加入砒霜的飲料
而死,此乃客觀因果歷程和主觀因果歷程相異的因果歷程錯誤。按對應理論,需視錯誤是
否為「無關緊要的不一致」。本題中,甲加入糖之行為非法所禁止的規範,而加入砒霜之
行為係法所禁止的規範,因此客觀上加入糖和主觀上加入砒霜於乙飲料之行為非無關緊要
之不一致,故甲未明知其將砒霜加入乙飲料,甲不具故意。構成要件不成立。
甲不成立故意殺人既遂犯。

但若是醫院案(槍殺乙,但乙在送往醫院途中救護車翻覆,乙不幸身亡)這種案例,是在
客觀歸責部分排除。
所以有點困惑上述案例(誤把砒霜當糖)是應在客觀歸責部分排除,還是應該在主觀部分
排除故意?

還請各位高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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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9-04-27
翻車案中,「製造法所不容許的構成要件行為」並沒
有將其風險實現於「構成要件結果」之中,所以在客
觀面就被排除了。
Steve avatarSteve2019-04-30
但是砒霜的問題,客觀中的行為終究實現到結果之上

也就是吃到砒霜而死亡正是法所不容許的風險於規範
目的範圍內所不允許的結果。
所以客觀面當然沒有問題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5-01
所以的確是在主觀面再做討論沒錯
呃…我的看法啦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5-02
如果你採日派就會比較好處理了
Poppy avatarPoppy2019-05-02
糖案不是都放在不能未遂討論嗎@_@
Cara avatarCara2019-05-03
這在易的課本第幾頁..?
Zanna avatarZanna2019-05-05
選我正解~甲成立過失致死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5-10
26不能未遂、276過失致死?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5-13
最終還是有死人不會判不能未遂吧~
Tom avatarTom2019-05-16
本題在易書的p.10-23~10-24頁,易根據蔡聖偉老師的見
解,解作殺人未遂與過失致死的想像競合
Joe avatarJoe2019-05-21
主觀上是要拿毒藥(糖),客觀上也拿到毒藥(砒霜),
似乎沒有排除故意的理由?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5-24
請大大幫幫忙 這題為何會排除故意啊
Joseph avatarJoseph2019-06-01
殊難想像阻卻故意可以成立未遂犯……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06-04
不是故意犯嗎?求解
Lucy avatarLucy2019-06-08
應該是在風險實現的審查中排除客觀歸責,既遂犯的客觀
構成要件不該當。接續審查未遂犯:故意+著手。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6-09
忽然覺得,好像很久之前有跟易台大本人筆戰過這個議題X
D
Una avatarUna2019-06-14
其實這個問題真的需要錯誤論嗎…造成死亡結果之原因是不小
心放砒霜 還是故意放糖殺人但實際上是砒霜?你認為是後者就
是殺人未遂跟過失致死 想像競合 前者就是271II+26 但成立過
失致死
Linda avatarLinda2019-06-17
我是不太同意易師跟蔡師的這個見解 競合是處理重複評價的
問題 加害行為跟被害人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判未遂實在很奇
Poppy avatarPoppy2019-06-22
前段放糖殺人不能未遂,後段誤放砒霜過失致死
Kelly avatarKelly2019-06-23
照理說,認為糖可以毒死人,站在行為人認知,糖是毒藥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6-24
但,在一般正常人的認知,糖無法毒死人,行為人有重
Joe avatarJoe2019-06-28
大無知,可評價為不能犯。後面誤砒霜為糖有過失。
結論同樓上dajc大
Dinah avatarDinah2019-06-30
法律好難喔= = 那甲知道砒霜可以殺人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7-04
砒霜能不能殺死人,普羅大眾皆知砒霜有毒不能吃。
Carol avatarCarol2019-07-05
這是故意既遂歸責的考題
Freda avatarFreda2019-07-10
答案同@da大,內容要像@bt01大
Andrew avatarAndrew2019-07-13
臺灣法學教育的例子五十年不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