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中低收入戶老年津貼~已婚子女是否算同戶內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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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父母65歲了,無所得名下只有一小間不動產(不超過500萬),有三子女:1.一男:沒有工作也無所得(輕度殘障)2.女兒兩個:一個未婚年所得約40萬,沒有不動產(同戶籍)一個已婚年所得約100萬,有不動產(不同戶籍)請問若要申請中低收入戶老年津貼,不同戶籍的女兒和配偶的所得或財產是否不需列入計算??若已婚女兒所得和財產需列入計算,那由未婚女兒擔任申請人是否就可以核准中低收入戶老人津貼??65歲後能申請的老年津貼最優的是中低收入戶老年津貼嗎?我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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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2-05-31
老吾老居家照顧請問若要申請中低收入戶老年津貼,不同戶籍的女兒和配偶的所得或財產是否不需列入計算??以台北市為例: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在19,331元以下者,每月發給7,200元。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超過19,332元,但在27,011元以下者,每月發給3,600元。依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七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1.申請人及其配偶。2.負有扶養義務之子女及其配偶。3.前款之人所扶養之無工作能力子女。4.無第二款之人,以實際負擔扶養��
Olivia avatarOlivia2012-06-01
股票、利息一樣要照樣併入2012-06-1023:44:32補充:我直接跳出來回答好了,中低收入戶有分五大行政區和台灣省。所以如果你是住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計算方式又不一樣了;其它的台灣省一律一樣。我以台灣省的版本來台訴你:如果是以中低收入戶有很多種版本:中低兒少、中低老人、中低身心障礙津貼。現在談中低老人:不動產不超過六百五十萬符合動產一人計算二百五十萬一人加二十五二人加五十萬以此類推。所得:二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