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使用竊盜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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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在圖書館看書,剛好看到隔壁桌某乙的桌上擺放一本小法典,外面貼滿

標籤及註記,甲基於好奇心及想了解乙的讀書方法,遂趁乙不在座時私自翻

開小法典並以手機拍照內頁,未料某丙剛好走進來見到,並大聲斥責甲未經

同意就私自翻開他人物品,試問甲侵犯乙何種法益?而該罪行係屬告訴乃論

罪嗎?甲能否主張使用竊盜而無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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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acy avatarTracy2013-07-05
跟刑320完全無關~比較相近的應該是刑315吧!不過也不會
Yuri avatarYuri2013-07-08
成立315,因為非封緘的書信。
Ursula avatarUrsula2013-07-10
我的想法同一樓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7-14
就是這樣~~~喵~~~~~~
要考試了~~~快去睡覺~~~~~
Damian avatarDamian2013-07-18
請將標題改為課業,謝謝
Mason avatarMason2013-07-20
我覺得翻別人法典是不好的行為,哈哈
Cara avatarCara2013-07-22
你是不是不爽別人亂翻你法典+偷拍....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7-26
可以用315之1提告嗎?
Agnes avatarAgnes2013-07-28
-1並無規定文書 我想很難 不然你把法典裝個防護措施吧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