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在最不傷害男方和孩子的前提下完成親子認養 - 工作
By Odelette
at 2010-08-22T00:00
at 2010-08-22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和男友有了孩子.但是他的家庭責任不容許我們結婚.也不能接受這個小孩(我跟他都未婚)
都是經濟狀況穩定的成年人了(我39他35).
我自己再懷孕生子的機會也幾乎等於零
所以我非常堅持一定要留下這個孩子
兩人還有感情.所以我也不希望讓他傷心為難
但相對的.我也希望為孩子爭取權益
已經爬文查過民法上的相關規定(99 年05月26日最新修定版)
但是他還是很擔心以後會對他結婚生子有影響
想請問:
1.我想用民法1065條的規定.讓我們可以不結婚但小孩視為婚生子女.這個想法可行嗎?
2.我提出在小孩出生後以後的身分證父親欄是我男友的名字(不要是空白父不詳).但不讓他家人和未來的妻子發現.在戶籍法上好像有相關規定.但我不清楚細節如何辦理.可否詳細協助回答?(小孩要從母姓/戶口掛在我這裡)
3.目前兩人協議小孩以後的支出兩人負擔各半(一樣不能讓他家人發現).這樣子也能減輕他覺得對我和孩子虧欠的罪惡感.但我要怎麼計算支出才能不傷彼此感情也避免以後爭吵?
他現在心情很亂無法思考.但唯一知情的妹妹卻教他把我丟了不要理我
我不希望以後走到上法院解決反目成仇又讓他的家人知道我們和小孩的存在
這樣子等於是毀掉他和他全家
希望高人指點以上三項的所有細節.讓我可以跟他解釋.解除他的疑惑
謝謝了
Update:
我已經快四十歲了.又是生活穩定的公務員.就算未婚生子也沒有什麼人有權利苛責
(以後再好好跟小孩解釋吧)
不過他家有名聲比性命重要的觀念.若事情公開對他的工作也有影響.我也只能尊重
我知道(推測)作了第一項後.那第二項跟第三項應該就會依第一項來比照辦理
但如果第一項涉及的範圍太廣.可以只做第二項跟第三項而暫時略掉第一項不處理嗎?
Update 2:
另外.謝謝小喵的迅速回答
經濟能力的部分不需擔心.我們兩個年收都超過百萬.而且也都工作很久了
小孩的探視我不勉強(他不想曝光).反正現在有部落格.他若想小孩大可上網看照片.想見面也可以裝做路上巧遇聊天
我知道可以等小孩出生後再去問.戶政事務所離我家也是走路就可到.但是小孩的爸爸希望能盡量不出面.先把所有東西備好然後一次解決.
已經快五個月了.肚子越來越大.就算說是生病變胖也越來越難蒙混過去.
想趕快問清楚好讓我們決定下一步該怎麼做(公了還是私了)
請網友們盡量詳細說明.最好能連同所需要的申請文件的範本也附檔提供.謝謝了~
Update 3:
雖然還剩四天才到期.但這項發問應該沒用處了
前幾天我用很激烈的方式把男友約出來(他媽雖然還不知情.但他妹禁止他與我連絡)
談了一整天.兩人感情仍在.但還是得不到共識
他還是求我把小孩拿掉...我跟他說胎兒已經20公分大了.合法醫院不會允許.非法墮胎則會像凌遲一樣把胎兒剪得碎碎的.母體也會受傷
他聽了竟毫無懼色毫不猶豫...
或許他真的認定孩子是個麻煩吧...
他的妹妹和心理輔導老師則要他將我妖魔化.把這段感情跟懷孕都當成是我設計他
以減輕他被迫與我分手的痛苦
但這對我而言情何以堪???
Update 4:
見面之後.他又被他妹妹禁足了.而且老師也傳話要告就去告.我不一定告得贏
(他根本不懂現在的法律對女方的保障)
他們難道不知道一旦起訴書送到他家.他母親知情後會當場抓狂.他以後也別想好好找對象結婚了
替他們著想竟變成威脅勒索???
我還是不放棄好聚好散的理想
但迫不得已還是會為腹中胎兒爭取他應得的名譽
這項發問到此結束.謝謝小喵好意回答
都是經濟狀況穩定的成年人了(我39他35).
我自己再懷孕生子的機會也幾乎等於零
所以我非常堅持一定要留下這個孩子
兩人還有感情.所以我也不希望讓他傷心為難
但相對的.我也希望為孩子爭取權益
已經爬文查過民法上的相關規定(99 年05月26日最新修定版)
但是他還是很擔心以後會對他結婚生子有影響
想請問:
1.我想用民法1065條的規定.讓我們可以不結婚但小孩視為婚生子女.這個想法可行嗎?
2.我提出在小孩出生後以後的身分證父親欄是我男友的名字(不要是空白父不詳).但不讓他家人和未來的妻子發現.在戶籍法上好像有相關規定.但我不清楚細節如何辦理.可否詳細協助回答?(小孩要從母姓/戶口掛在我這裡)
3.目前兩人協議小孩以後的支出兩人負擔各半(一樣不能讓他家人發現).這樣子也能減輕他覺得對我和孩子虧欠的罪惡感.但我要怎麼計算支出才能不傷彼此感情也避免以後爭吵?
他現在心情很亂無法思考.但唯一知情的妹妹卻教他把我丟了不要理我
我不希望以後走到上法院解決反目成仇又讓他的家人知道我們和小孩的存在
這樣子等於是毀掉他和他全家
希望高人指點以上三項的所有細節.讓我可以跟他解釋.解除他的疑惑
謝謝了
Update:
我已經快四十歲了.又是生活穩定的公務員.就算未婚生子也沒有什麼人有權利苛責
(以後再好好跟小孩解釋吧)
不過他家有名聲比性命重要的觀念.若事情公開對他的工作也有影響.我也只能尊重
我知道(推測)作了第一項後.那第二項跟第三項應該就會依第一項來比照辦理
但如果第一項涉及的範圍太廣.可以只做第二項跟第三項而暫時略掉第一項不處理嗎?
Update 2:
另外.謝謝小喵的迅速回答
經濟能力的部分不需擔心.我們兩個年收都超過百萬.而且也都工作很久了
小孩的探視我不勉強(他不想曝光).反正現在有部落格.他若想小孩大可上網看照片.想見面也可以裝做路上巧遇聊天
我知道可以等小孩出生後再去問.戶政事務所離我家也是走路就可到.但是小孩的爸爸希望能盡量不出面.先把所有東西備好然後一次解決.
已經快五個月了.肚子越來越大.就算說是生病變胖也越來越難蒙混過去.
想趕快問清楚好讓我們決定下一步該怎麼做(公了還是私了)
請網友們盡量詳細說明.最好能連同所需要的申請文件的範本也附檔提供.謝謝了~
Update 3:
雖然還剩四天才到期.但這項發問應該沒用處了
前幾天我用很激烈的方式把男友約出來(他媽雖然還不知情.但他妹禁止他與我連絡)
談了一整天.兩人感情仍在.但還是得不到共識
他還是求我把小孩拿掉...我跟他說胎兒已經20公分大了.合法醫院不會允許.非法墮胎則會像凌遲一樣把胎兒剪得碎碎的.母體也會受傷
他聽了竟毫無懼色毫不猶豫...
或許他真的認定孩子是個麻煩吧...
他的妹妹和心理輔導老師則要他將我妖魔化.把這段感情跟懷孕都當成是我設計他
以減輕他被迫與我分手的痛苦
但這對我而言情何以堪???
Update 4:
見面之後.他又被他妹妹禁足了.而且老師也傳話要告就去告.我不一定告得贏
(他根本不懂現在的法律對女方的保障)
他們難道不知道一旦起訴書送到他家.他母親知情後會當場抓狂.他以後也別想好好找對象結婚了
替他們著想竟變成威脅勒索???
我還是不放棄好聚好散的理想
但迫不得已還是會為腹中胎兒爭取他應得的名譽
這項發問到此結束.謝謝小喵好意回答
All Comments
By Franklin
at 2010-08-25T09:53
at 2010-08-25T09:53
第一項原則上可行.
第二項你至戶政事務所申辦時.告知承辦人員妳所需之申辦所求.戶政人員就會幫妳解決或告知妳解決方式.不用花太多時間研究戶政法.
第三項建議妳至公證律師那明定協議書(費用很像1~2千元).至於怎麼計算支出才能不傷彼此感情.那用大約如每月支付一萬.二萬.或三萬.當然要視男方經濟能力.因明定協議書對妳才會有保障.以後也會免去許多法律訴訟的問題.當然內容要明確說明小孩監護權歸妳.及是否同意讓他探視小孩等等...但要注意協議書內容一定要合情.何法...
希望建議對妳有幫助.....
By Callum
at 2010-08-23T05:28
at 2010-08-23T05:28
By Thomas
at 2010-08-22T01:22
at 2010-08-22T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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