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要求車禍的賠償(第十二胸椎爆裂性骨折)? - 醫生
By Linda
at 2012-04-01T00:00
at 2012-04-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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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
我爸爸3月中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後方機車撞上,整個人飛出後跌坐在地上,後來警察有來做筆錄、救護車送到醫院,住院10天後、出院回家休養,
醫師診斷是【第十二胸椎爆裂性骨折】,
因為醫生說脊椎有骨折、但沒有壓到神經,
所以建議先休養觀察、使用背架(鐵衣)三個月,4月中先回診檢查。
目前爸爸幾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偶爾用背架坐、站一下子。
事發至今,肇事者只有當天到醫院探望過一次,就沒探望、也沒電話關心,
只給了他機車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員電話,要我們自己跟保險業務員聯絡。
請問大家:我們要怎麼跟他要求賠償的內容、項目呢?
目前有想到的有:
1.住院10天醫療費(有診斷書、收據)。
2.一個月的看護費(醫生在診斷書上有幫我們註明)。
3.三個月的薪水(診斷書建議休養3個月)。
4.爸爸現在吃的中藥補品。
5.其他?
另外請問:
像這樣的車禍賠償,除了責任險部份要賠償,肇事者是不是也要賠償呢?
再麻煩了解的大大們,給予寶貴的意見喔,謝謝大家!
我爸爸3月中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後方機車撞上,整個人飛出後跌坐在地上,後來警察有來做筆錄、救護車送到醫院,住院10天後、出院回家休養,
醫師診斷是【第十二胸椎爆裂性骨折】,
因為醫生說脊椎有骨折、但沒有壓到神經,
所以建議先休養觀察、使用背架(鐵衣)三個月,4月中先回診檢查。
目前爸爸幾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偶爾用背架坐、站一下子。
事發至今,肇事者只有當天到醫院探望過一次,就沒探望、也沒電話關心,
只給了他機車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員電話,要我們自己跟保險業務員聯絡。
請問大家:我們要怎麼跟他要求賠償的內容、項目呢?
目前有想到的有:
1.住院10天醫療費(有診斷書、收據)。
2.一個月的看護費(醫生在診斷書上有幫我們註明)。
3.三個月的薪水(診斷書建議休養3個月)。
4.爸爸現在吃的中藥補品。
5.其他?
另外請問:
像這樣的車禍賠償,除了責任險部份要賠償,肇事者是不是也要賠償呢?
再麻煩了解的大大們,給予寶貴的意見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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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12-04-03T16:15
at 2012-04-03T16:15
若依你所說的事發經過,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
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後來警察有來做筆錄、救護車送到醫院,住院10天後、出院回家休養,
醫師診斷是【第十二胸椎爆裂性骨折】,
因為醫生說脊椎有骨折、但沒有壓到神經, 建議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和解之前醫療費用可申請強制險理賠,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供你參考。此部份的理賠不論責任。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所以建議先休養觀察、使用背架(鐵衣)三個月,4月中先回診檢查。
目前爸爸幾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偶爾用背架坐、站一下子。 除上述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之外,另可向加害者或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醫療費用:超出強制險理賠上限(如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實務上每日2000至2200元)及強制險未有理賠的部份。二、工作損失:以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計。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事發至今,肇事者只有當天到醫院探望過一次,就沒探望、也沒電話關心,
只給了他機車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員電話,要我們自己跟保險業務員聯絡。
請問大家:我們要怎麼跟他要求賠償的內容、項目呢? 求償的範圍己有說明。因傷不輕,建議先申請強制險理賠,待傷勢較穩定後再來談和解,談和解時可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另在調解前,先依上述詳列損害明細並備妥相關證明(如求償工作損失即應有薪資證明),以利調解進行。
六個月內若調解不成再提過失傷害罪告訴即可。
後續若有任何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目前有想到的有:
1.住院10天醫療費(有診斷書、收據)。
2.一個月的看護費(醫生在診斷書上有幫我們註明)。
3.三個月的薪水(診斷書建議休養3個月)。
4.爸爸現在吃的中藥補品。
5.其他?
另外請問:
像這樣的車禍賠償,除了責任險部份要賠償,肇事者是不是也要賠償呢? 對方若有保任意險,就是將其民事賠償的責任在保額內轉嫁給保險公司,所以不管法院判多少,只要在保額內,保險公司要全部理賠,肇事者不必支付。 但在法院判決前,因為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關,所以不是被害人要求多少,保險公司就會照單全收。在此狀況下,保險公司賠不夠的,當然要向肇事者求償。 如父親實際損失五十萬元,而保險公司一定不會如此認定,若願理賠二十萬,餘三十萬就要向對方求償了。若對方不賠或金額認定有所差距,那就要經由訴訟或是再協商。 再麻煩了解的大大們,給予寶貴的意見喔,謝謝大家! 若有補充發問,拜託寄信通知一下,因知識+系統以前會主動通知有補充發問,最近沒了,所以可能會沒注意到。
By Hedy
at 2012-04-05T08:50
at 2012-04-05T08:50
剠周傐
By Ingrid
at 2012-04-04T06:39
at 2012-04-04T06:39
我爸爸3月中騎機車上班途中,被後方機車撞上,整個人飛出後跌坐在地上,
前車如果有變換車道 ( 道安 99 ) 前車主因
前車如果沒有變換車道,候車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 道安 94 )
後來警察有來做筆錄、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救護車送到醫院,住院10天後、出院回家休養,
醫師診斷是【第十二胸椎爆裂性骨折】,
因為醫生說脊椎有骨折、但沒有壓到神經,
所以建議先休養觀察、使用背架(鐵衣)三個月,4月中先回診檢查。
可以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 ( 勞保請善用 )
其他責任釐清找對方求償
目前爸爸幾乎都只能躺在床上休息,偶爾用背架坐、站一下子。
住院期間看護,可以先申請強制險
居家看護必要者為限,詢問醫師,登載於診斷書
強制險看護費用每天 1200 元 X 30 天 = 36000 元 ( 上限 )
不足的對方賠付
事發至今,肇事者只有當天到醫院探望過一次,就沒探望、也沒電話關心,
只給了他機車責任險的保險業務員電話,要我們自己跟保險業務員聯絡。
請問大家:我們要怎麼跟他要求賠償的內容、項目呢?
強制險體傷醫療、殘廢、死亡
其他落在第三人責任險
保險公司條件如果還可以,當作參考
過於苛刻,直接跳過找對方當事人
目前有想到的有:
1.住院10天醫療費(有診斷書、收據)。
2.一個月的看護費(醫生在診斷書上有幫我們註明)。
3.三個月的薪水(診斷書建議休養3個月)。
4.爸爸現在吃的中藥補品。
健保院所,合格醫師,必要醫療
5.其他?
薪資,積極治療一年以後是否有終身後遺症等等
保險的殘廢表請善用
另外請問:
像這樣的車禍賠償,除了責任險部份要賠償,肇事者是不是也要賠償呢?
感覺上你的問法怪怪的
對方侵權行為,造成我方損害,我方依法跟對方求償 [ 實際損失 ]
強制險,理賠的保險金視為和解金額的一部分
第三人責任險,保險公司跟對方簽約,代替對方賠償給我方
所以 ..... 你想要 [ 一份損害 ] 跟對方拿兩分 ? ( 對方自掏 + 對方保險 ) ?
再麻煩了解的大大們,給予寶貴的意見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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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rsula
at 2012-04-04T06:53
at 2012-04-04T06:53
首先,還是要先釐清肇事責任,若根據你的敘述是後事撞前車,通常是後事占的責任比較重(因未保持安全距離),假設他占的責任是百分之百,那基本上您是不用跟他客氣,可以提出較高的賠償金額(我會這麼說,主要是因為他事後的態度並不佳,完全丟給保險公司是不對的),不賠就走法院,因為你們有絕對的優勢,若對方還是堅持不和解,就告過失傷害囉!就算他占的責任不是百分百,也是可以提出高一點的理賠金額,只是後面就會看肇事責任的比例下去賠而已。
因為事情的發生是在3月中,如果可以,還是建議你們可以請警察或自行去調閱附近的監視器
2012-04-01 20:48:17 補充:
(或者有人好心po行事記錄器上網路),因為我不清楚筆錄的內容如何,而且肇事者在做筆錄時,很有可能說對自己有利的說詞,這部分如果有監視器來釐清,會讓事件還原真相,也許對你們更為有利。
關於您提到的疾病名稱,會讓我覺得滿嚴重的,因為爆裂性骨折嚴重的話,可能會造成患者下半身癱瘓,不是現在沒有壓到神經就沒事,因為變形的骨頭容易造成神經壓迫,真的建議您好好照顧令尊的身體。
關於理賠,我的建議是,先看他事後是否有再進一步聯絡你們,表達他的關心,若沒有,那真的不用對他太客氣,可以提出的理賠項目越多越好~
2012-04-01 20:49:08 補充:
1.住院10天醫藥費(有診斷證明書及收據)->這十天的看護費也要記得算進去,以24小時看護一天2000元來算,這十天可以要求理賠2萬元+醫藥費。
提醒您,這部分也可以把未來預估的醫藥費用也
2.1個月看護費。->個人覺得應該不太可能1個月就完全好啦!(不是咒您父親,這點要跟您說聲抱歉,因為我弟骨折都一年了,還沒完全好呢!),當然,這個部分是醫生的專業看法,所以也不建議請醫生改,因為亂開診斷證明書會害到人家,但我要提醒的是,您可以把家人看護的這塊也算進去理賠金額裡,也就是說呢!您父親何時可以完全脫離不需要有旁人照顧的時候,就要求理賠看護的金額到那個時候~但基於醫生的專業看法,還是只先幫您算1個月
2012-04-01 20:49:55 補充:
-2000元X30天=6萬元
3.3個月的薪水。->誠如我上面有提過的,我弟弟一年都還沒完全的經歷來說,只算到3個月,我是覺得有點少啦!但沒關係,您就把月薪先乘以3個月吧!
4.您父親所吃的中藥補品這部分,強制險的醫療給付中沒有喔!這你得跟肇事者要,是可以算進去理賠啦!但我覺得對方可能會跟你爭論這一部分,因為有一些並不是必要的醫療行為,比較有爭議點的大概只有這一部分,有可能要得到,也有可能要不到。
2012-04-01 20:51:02 補充:
5.其他?->機車有沒損壞?可拿去做檢查,這部分也可以納入理賠;隨身物品如手機、手錶、或其他物品也都可以主張要求理賠。另外,也可以主張慰撫金這部分,因為造成您父親的傷害,且滿嚴重的,據目前法院曾有的判決來說,介於30萬~120萬不等,看受傷的嚴重程度而言。
就如同大師兄所說,如果對方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保得夠高,足以給付您所提出的各項理賠金額,那他是真的不用再另外拿出錢來付,但還是可以用過失傷害這個刑事責任來讓他受到一點點懲誡啦!(假如您覺得他的態度真的很不好時……)
2012-04-01 20:52:44 補充:
對不起,又打錯字了,是後「車」,回答想修改時不小心刪掉,就變成不能回答,結果發表意見又打錯字XD sorry~sorry~
2012-04-01 20:56:46 補充:
提醒您,這部分也可以把未來預估的醫藥費用也算進去…又漏打了:-p
By Mary
at 2012-04-05T12:56
at 2012-04-05T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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