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了婚(3~4年).養育一個小孩(現讀大班幼稚園),去年我年所得30萬以下,符合兒少中低收入戶補助~而申請也通過了....但我今年換了工作,預估年所得有50萬左右...請問,我還有資格去申請兒少生活補助嗎?(我住在新北巿,和父母一起住~)(兒少補助只算我和小孩的資產)沒有任何資產~除了銀行有10萬出頭~和股票40萬以下~其它就沒了...還有我今年有收到小孩的醫療補助證明.是不是代表我不用去繳健保(我公司那裡可以請會計取消?).....請大大們指點,謝謝~(如果是��
請問我有符合兒少生活補助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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