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有辦法申請低收入戶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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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3歲有工作但是月薪才17000父母離婚..父親沒有工作沒有不動產..目前住的房子是租的下有兩個弟弟都剛高中畢業沒工作父親沒有再婚但是跟阿姨再生了兩個小孩一個四歲一各五歲剛要唸幼稚園..阿姨沒有入我們家的戶口但是小孩有我們的戶籍不是現在居住的住址(因為戶籍還在舊的房子現在已經被拍賣了)今年我要去念夜二專(學費驚人)要減免必須有低收入戶資格全家人都靠我的一個月一萬七在生活根本就不夠..弟弟也要唸幼稚園..想請問如果以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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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 avatarBennie2010-07-11
可以你可以去申請應該會過等於你家有4個人(你爸兩個弟弟)全靠1萬七如果你要繼續唸書就有辦法申請...Showmore
Kelly avatarKelly2010-07-14
低收入戶是每年需要審查一次,如果結婚的話他會將你的另一半列入計算,不知妳的男友有沒有超過收入,如果沒有的話是沒差,如果超過他的收入標準,就會被取消低收入戶都是看3代的,也就是看申請人,父母還有子女,就算戶籍沒有在一起都要列入計算,16~65歲沒有工作的話要以政府當年公佈最低薪資17280~23481核算,除非還在就學(需要是讀日間部讀夜間部就要列入計算)或是領有殘障手冊可不列入計算沒工作不代表無工作能力,要以經常性薪資17280~23841核算申請條�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7-13
妳好.妳父親家族有不動產嗎如果有超過250萬那就不行..低收入戶它是整ㄍ家族都會查...不如妳先辦急難救助跟一些補助..我是覺得妳自己看網站會比較快因為它門坎跟一些辦理那都會有很清楚而且也有電話可以詢問..http://www.sw.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這是社會局..http://ccf-kids.org.tw/h_page5.htm這是家扶中心妳可以上去看看..如果辦理..加油
Annie avatarAnnie2010-07-14
可以請問您是住哪個縣市嗎?每個縣市的低收入戶每人每月的最低薪水標準不同例如:桃園縣設籍本縣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縣98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9,829元/人/月)。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00萬元註:全家人口範圍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