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未婚,小孩目前六個月大,政府有補助嗎?或是可以申請低收入 - 工作
By Tom
at 2009-04-07T00:00
at 2009-04-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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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因未婚,但小孩己六個月大了,沒有工作,也無法去找工作,因為沒人可以幫忙看顧小孩! 家裡只有三個人,父親己過世,母親在找工作,都找不到,也不想幫我顧小孩!弟弟則是領失業津貼過日,工作也都找不到. 我想請問一下.可以我自己和小孩獨自一戶去申請低收入戶嗎?或是只能申請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而己呢?
因為我如果全家全戶都一起申請低收入戶的話,那申請下來的錢我媽媽會都拿去,到時我和小朋友就沒錢可用了...
我是住我媽家的,而戶口也都在一起,只有我們三人和一個小朋友..
我是想獨自一戶申請低收入戶,這樣補助會比較多,不然生活快過不下了~~請知道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Update:
我己快二年沒工作了, 沒有辦法有失業津貼的補助
因為我如果全家全戶都一起申請低收入戶的話,那申請下來的錢我媽媽會都拿去,到時我和小朋友就沒錢可用了...
我是住我媽家的,而戶口也都在一起,只有我們三人和一個小朋友..
我是想獨自一戶申請低收入戶,這樣補助會比較多,不然生活快過不下了~~請知道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Update:
我己快二年沒工作了, 沒有辦法有失業津貼的補助
All Comments
By Annie
at 2009-04-10T08:25
at 2009-04-10T08:25
依你的自訴申請條件基本上是符合,
你若是單獨扶養申請補助會比較容易過
各縣市對單親媽媽的補助申請審核速度都很快(一般44天)
你要申請失業津貼,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建議你也可先向當地就業中心申請就業登記
14天後若是沒有配對成功,你就能申請失業救濟津貼
你也可向當地『家扶中心』請求協助
你提出任何申請後,所屬單位都會派社工人員到府訪視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加油!加油!
若要找相關條文細節可上『內政部社會司』查詢
2009-04-08 05:55:39 補充:
主要是妳弟弟還有領失業津貼,而且妳們家等於3個人
養育1個小孩,最多只能申請『兒少補助』每個月1400
健保政府負擔,所以若是你單獨扶養申請的門檻就比較
好通過(戶口內只有妳跟小孩,而且還不能跟媽媽弟弟同住)
希望這樣的回答妳能看明白。
By Heather
at 2009-04-07T13:29
at 2009-04-07T13:29
所謂特殊境遇家庭,是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用標準2.5倍,且動產平均一人不超過新台幣294,870元整、不動產全戶不超過650萬,並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二)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三)家庭暴力受害者。
(四)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五)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六)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七)其他市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
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兒童托育津貼、傷病醫療補助、法律訴訟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創業貸款補助。
1、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1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3個月為原則,同1案情以補助1次為限。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2、 子女生活津貼:15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每人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1次。
3、 子女教育補助:子女或孫子女就讀高中高職或大專院校減免學雜費60%。
4、 傷病醫療補助:參加全民健保 (1)本人及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子女或孫子女部份:自行負擔醫療費用超過新台幣5萬元之部份,最高補助70%,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2)未滿6歲之子女或孫子女:凡在健保特約之醫療院所接受門診、急診及住院診治者,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3條及第35條之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傷病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5、 兒童托育津貼:未滿6歲子女或孫子女(應優先獲准進入公立托教機構)就讀立案私立托教機構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1,500元。就學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6、 法律訴訟補助: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7、 創業貸款補助:20-65歲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申請人,在新台幣100萬元貸款額度內獲前3年免息,第4年起負擔年息1.5%之利息補貼優惠,補貼期限最長7年,利息差額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貼。
所有生活補助應備文件如下
1.申請表(公所里民幹事服務處請里幹事幫你申請)
2.社會救助調查表(以社會工作科人員訪視後,移交縣府審核)
3.申請人之身份證及私章(申請人必須為戶長)
4.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直系血親戶籍謄本、共同生活旁系血親戶籍謄本)
5.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6.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7.相關證明文件(如高中職以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醫院診斷書、在監證明、失蹤證明書等)
8.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可以請公所人員幫你影印)
9.領款收據(有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者免付)
2009-04-09 09:20:59 補充:
請到目前戶籍所居住的縣市鄉鎮市公所,里民幹事服務處請戶籍該區,里幹事幫你申請。
還有到目前戶籍所居住的縣市家扶中心申請補助。
By Caitlin
at 2009-04-10T13:04
at 2009-04-10T13:04
每名孩子.每月可以申請補助1700元..
By Adele
at 2009-04-09T19:02
at 2009-04-09T19:02
請注意任何社會救助都有排富條款及申
請條件。
節錄自行政院內政部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
業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核定機關,指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縣(市)政府衡量其得於本要點規定時程內完成訪查、核定及撥款者,得自為核定機關。
三、本要點救助對象為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一)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二)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四、本要點救助內容規定如下:
(一)依個案需要提供一次性關懷救助金或分月、分次發給關懷救助金。
(二)其他福利服務轉介。
五、本要點規定申請急難救助程序如下:
(一)受理窗口:遭逢急難民眾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得檢具申請書或通報表向下列窗口申請救助或通報:1.村(里)辦公處。2.鄉(鎮、市、區)公所。3.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實地訪查
1.受理窗口受理後,應立即通報核定機關之代表,召集訪視小組,於二十四小時內進行個案實地訪視。
2.訪視小組由核定機關召集,成員如下:
(1)、核定機關之代表,並兼訪視小組召集人。
(2)、村(里)長或村(里)幹事。
(3)、當地立案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普受社會大眾信賴公益團體之代表。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應指派社會工作人員為代表。
(4)、其他視個案性質,必要時得增邀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工作人員、與事故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或當地管區警員。
3.前目第三子目所定機構或團體,由核定機關造冊送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並建立資料庫備用。核定機關如需邀請資料庫名單以外之機構或團體指派代表擔任訪視小組成員者,得隨時補報備查。
(三)、個案核定:個案急難事實及生活境況,由訪視小組依認定基準表(如附表二)認定,並填具認定表(格式如附表三)立即送核定機關即時核定及撥款。
(四)、轉介:經開案之個案如有其他需求,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轉介相關社會、衛生、勞工或教育等體系申辦相關福利事項。必要時得結合民間資源協助之。
(五)其他應遵行事項:
1.當事人應誠實提供有關證明,如不實領取關懷救助金,應負法律責任,並返還已領取之關懷救助金。
2.訪視人員應善盡訪查認定之責,如有不實情事,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桃園縣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服務內容:
每人每月1,500元(惟年滿15足歲或國中畢業後未繼續升學者,已安置於寄養家庭及育幼院、教養院之院童、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列冊第一、二、三款低收入戶者不予補助)。
服務對象:凡設籍本縣一個月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少年,其本人無工作能力且未獲政府其他項目生活補助或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父母、養父母雙亡而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無力撫育者。
2、父母、養父母一方死亡、失蹤達六個月以上或處六個月以上徒刑且尚在執行中,另一方或實際照顧人無力撫育者。
3、父母、養父母離異,而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4、父母、養父母一方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但因遭遇重大傷病未能就業者。
5、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有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或其他濫用親權行為,經主管機關委託親屬家庭收容者。
6、非婚生子女,負教養責任之一方或實際照顧人無力撫育者。
7、經生父認領之非婚生子女,監護一方無力撫養者。
應備文件:1、申請表。2、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3、全戶所得稅證明、最近三個月薪資證明。4、三個月內全戶歸戶財產查詢清單。5、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資料表、醫院診斷書、離婚協議書、死亡證明書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5足歲以上)或其他相關文件。6、申請人之兒童少年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半年內頁影印本。7、受補助者之法定代理人印章。
By Isla
at 2009-04-08T07:20
at 2009-04-08T07:20
這個網頁你去看看
或許對你會有一些幫助
與其申請補助不然想辦法讓自己可以工作
祝福你
2009-04-07 19:09:37 補充:
http://www.taipeiwomen.tcg.gov.tw/Weal/Information...
這個網頁你也可以去看看
裡面有很多關於補助的資訊
希望能找你你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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