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能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嗎? - 工作
By Joseph
at 2009-04-07T00:00
at 2009-04-0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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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有大約200萬的卡債,
名下戶頭被銀行凍結〈就是只要有錢進去就會被銀行扣走〉,
他是離婚媽媽,一個人獨自撫養兩個國小的小孩,
兩個小孩都有殘障手冊,他也沒有辦法工作,
因為老大有血友病,會不定時皮下出血,要打針,
老么是發展遲緩的小孩,要常注意,
所以小孩的狀況不一定,他沒有辦法專心工作。
請問他的狀況要申請低收入補助可以嗎?
他和兩個小孩都申請是三份嗎?
他有那麼多的卡債,如果低收入補助匯入戶頭,會不會被銀行扣走呢?有其他方法嗎?
Update:
他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戶頭的錢也不會超過三萬元,名下只有一台超過十年的小車。
Update 2:
媽媽的戶籍地是高雄市。
媽媽前年〈96年〉的年收入是沒有的,因為沒有工作。
外公外婆都建在,已經退休沒有收入,年齡都沒有65歲。
Update 3:
她的戶籍裡面只有自己〈單親媽媽〉和領有殘障手冊的一雙兒女三人啊!
外公外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所以有工作能力的人口應該沒有超過三分之ㄧ吧!?
名下戶頭被銀行凍結〈就是只要有錢進去就會被銀行扣走〉,
他是離婚媽媽,一個人獨自撫養兩個國小的小孩,
兩個小孩都有殘障手冊,他也沒有辦法工作,
因為老大有血友病,會不定時皮下出血,要打針,
老么是發展遲緩的小孩,要常注意,
所以小孩的狀況不一定,他沒有辦法專心工作。
請問他的狀況要申請低收入補助可以嗎?
他和兩個小孩都申請是三份嗎?
他有那麼多的卡債,如果低收入補助匯入戶頭,會不會被銀行扣走呢?有其他方法嗎?
Update:
他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戶頭的錢也不會超過三萬元,名下只有一台超過十年的小車。
Update 2:
媽媽的戶籍地是高雄市。
媽媽前年〈96年〉的年收入是沒有的,因為沒有工作。
外公外婆都建在,已經退休沒有收入,年齡都沒有65歲。
Update 3:
她的戶籍裡面只有自己〈單親媽媽〉和領有殘障手冊的一雙兒女三人啊!
外公外婆沒有在同一個戶籍,所以有工作能力的人口應該沒有超過三分之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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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09-04-11T12:29
at 2009-04-11T12:29
還要知道媽媽前年(96年)大約的年收入
外公外婆還在不在?有沒有年過65
如果沒過,外公外婆的收入、財產也要列入計算
低收入戶,是算一戶,先依照收入情形分3級,再依照家庭成員計算補助金
以上這些問題要有答案,我才能比較確定的回答
低收入戶不一定成,但是中低收入戶的殘障津貼應該沒問題
媽媽戶頭有問題,應該可以開孩子的戶頭接受補助
以下是各地低收入戶資格
戶籍在台北市每人每月生活費低於14,558 元。
戶籍在台北縣每人每月低於10,792 元。
戶籍在台灣省每人每月低於9,829 元。
戶籍在高雄市每人每月11,309 元,且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
戶籍在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每人每月低於7,400元
那就已經達成低收入戶的一半資格了,但是還要看動產與不動產的限制:
*台灣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
*台北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以15萬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500萬元為限。
*高雄市: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以30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5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
*台北縣:動產(存款加投資):每人每年以7萬5千元為限;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60萬元為限
*福建省:動產(存款加投資):每戶(四口內)每年40萬元為限,第五口起每增加一口得增加10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每戶以230萬元為限。
如果連動產不動產也符合,就有資格申請低收入戶。
要準備的文件:
樣可以找村(里)幹事代辦,或親自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填寫申請書,申請時要有申請人身份證、印章,全戶人口的財稅清單、全戶戶籍謄本、小孩子的殘障手冊正反影本,這是要領取每月補助金,還要加郵局的存摺封面影本,以方便補助金的領取。
關於全戶人口計算,與財稅清單的申請,請至我的部落格參閱:http://tw.myblog.yahoo.com/jw!Bp61o.6BHRZHMXwFaCd9...
低收入戶如果過不了,殘障生活補助金應該可以申請:
中低收入唯一最統一的就是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1.申請人本身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有的縣市為消費支出1.5倍者)。
3.全家人口之存款(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0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臺幣25萬元。 (這一項是最寬鬆的,算是政府特別照顧身心障礙者)
4.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得超過650萬元。
5.未經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6.未重複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補助或津貼者。(如果有在領國民年金的殘障補助,就不能申請)
家庭人數的算法都和上述解釋的流程一模一樣。
有申請資格的,也一樣像上述一樣可以找村(里)幹事代辦,或親自到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填寫申請書,申請時要有申請人印章、申請人的殘障手冊正反面影本、全戶人口的財稅清單、全戶戶籍謄本、如果家裡還有其他人是可以算無謀生能力的人口,記得要附上相關影本證明,因為此項為領取每月補助金,還要加郵局的存摺封面影本,以方便補助金的領取。
輕度每月3000,中度以上每月4000
不明白可以再發問,謝謝!
2009-04-08 23:59:02 補充:
戶籍在高雄市每人每月11,309 元,且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
所以低收入戶申請不成,無謀生能力之人只有2個,雖然收入有到低收入戶資格,但是無謀生能力人口過不了過不了三分之一,被此項卡住了,跟我家當年一樣~唉。
不過中低收入的殘障生活補助一定能過,兩個小孩都有殘障手冊就有了2份補助,趕快幫小孩在郵局開戶,然後去申請吧。
2009-04-09 01:25:04 補充:
我的那篇全戶人口計算,大大沒有點進去看喔?
低收入戶申請算到申請人父母、子女,不管同不同戶籍,所以是以一家5口做計算
所以我才問小孩的外公外婆在不在,如果年過65就算無謀生能力,只要有一個年紀過65,低收入戶就夠資格。
2009-04-09 01:32:30 補充:
很吐血喔!只有高雄市才有這項限制,台北縣市、高雄縣第三類低收入戶都沒有全家人口中有工作能力者未超過總人口數三分之一這項限制。
可是我算過如果設籍在高雄縣,收入資格也是過不了,只有在台北縣市夠資格作低收入戶。
By Edward Lewis
at 2009-04-08T02:06
at 2009-04-08T02:06
By Mary
at 2009-04-10T16:00
at 2009-04-10T16:00
至於你問到低收的錢會不會被銀行扣走--答案是絕對不可能--各縣市的社會福利法都有明文規定這種補助款是無法被查封的--所以可以放一萬個心--
2009-04-09 09:48:18 補充:
你如果想申請低收--外公外婆的財產所得並不會計算在內--因為你已出嫁--另外以桃園縣來說如果你通過低收而且小孩都領有中度以上殘障手冊的話那麼小孩每個月可以領取低收2200+5000元--可是你沒有可以領喔除非低收第二款每戶再加5000元--不少的金額我想應該夠了
By Ursula
at 2009-04-07T17:47
at 2009-04-07T17:47
不過申請人若是債務問題帳戶被警示
市公所的人可能會請你提出類似的警示帳戶證明
(這你要問市公所那邊)
不過申請人要帶三個月內的全戶的戶籍謄本二份
申請人包括父母親和小孩
還有小孩的郵局存簿影本
2009-04-07 17:35:42 補充:
還要附上小孩子的殘障手冊影本
如果家中有殘障申請低收補助金會更多
剩至每個月補助金有可能破萬
(要看小孩殘障手冊是重度還是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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