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法代位繼承的選擇題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程怡老師的出版書法意p5-153頁題目,拜託請幫我解答疑問,謝謝.

題一: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有子女戊已二人,丁有子女庚辛二人,
甲死亡時,留有產三百元,丙、丁均拋棄繼承,則乙得60萬

問題:這題答案是乙得60萬
請問為什麼呢??是分成(甲、戊、已、庚、辛,共5份)所以每人60萬嗎?為何不是
乙分得100萬而戊、已分丙的100萬每人各得50萬;庚、辛分丁的100萬每人各得50萬??




題二 [101身五]:甲死亡無遺囑,繼承人為配偶乙及子丙,丙拋棄繼承時,其應繼分
應歸乙,而非由丙之子丁為代位繼承.

法條1176-3: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
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問題:答案是丙拋棄繼承時,其應繼分應歸乙,而非由丙之子丁為代位繼承.
請問不是有後順序之繼承人丁嗎??為何答案是應繼分應歸乙,而非由丙之子丁為代位
與乙均分呢??.為何這題丁不能代位繼承??而第一題的戊、已、庚、辛四人就可以?


--

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9-03
你舉的例子不是「代位繼承」,你搞錯了。
Ida avatarIda2013-09-05
題一:丙丁先於甲死亡,題二:丙先於甲死亡,這樣子才叫代
位繼承。
Belly avatarBelly2013-09-08
我也覺得你是不懂拋棄繼承的意思才對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09-10
代位繼承條件是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跟拋棄繼承不同噢
Ivy avatarIvy2013-09-14
原PO舉的例子叫「隔代繼承」。
Belly avatarBelly2013-09-16
題一:甲、戊、已、庚、辛應繼分為均分。
題二:乙、丁應繼分為均分。
Emma avatarEmma2013-09-20
三百元想變三百萬.你以為你是賭俠?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9-20
民法並沒有第1176條之3,你說的法條應該是民法第1176條第
三項。
Enid avatarEnid2013-09-22
如果寫申論題是這樣子寫的話,原本得分要變扣分了。 X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09-24
如果是遺產稅扣除額考題的話,題一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只有2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後段規定)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3-09-25
兩例都是子輩全數拋棄,卻生不同結果(孫輩有無繼承權),
Jacob avatarJacob2013-09-26
例二中縱丁是本位繼承,丙的應繼份也不該是給乙吧~
Edith avatarEdith2013-09-26
題一,不是應該本位繼承跟代位繼承都該討論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3-09-27
題一答案很怪,如果丙丁沒拋棄繼程,乙拿100萬,丙丁拋棄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3-09-30
乙拿六十萬,不很怪嗎?那大家不就都拋棄,讓老媽少拿
Irma avatarIrma2013-09-30
題一根本不是代位繼承吧,適用民法1176條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3-10-03
題一,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直血卑,以親等近者優先。如題,
直血卑有子輩跟孫輩,可是子輩又全都拋棄,所以就由孫輩繼
承,這是本位繼承,不是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