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試用期做兩周離職,拿的到薪水嗎? -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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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大家
前陣子有去過某間小公司 在做到第二周的時候
因為發現該公司在處理某些事情的黑暗面
加上覺得自己的個性不適合
所以就毅然決然提了離職
而且我是要求當天提 就做到當天而已
(因為我發現在前幾天有一個做很多年又閃電離職的同事 感覺要把爛攤子丟給我)
雖然在情面上應該是要給一點點預告時間
可是因為我真的不想淌渾水 加上進公司時也沒有跟我提到離職的預告相關規定
所以就決定馬上閃人了~
在離開的時候
我有問過管理公司出缺勤的行政人員 我這樣拿的到薪水嗎?
她還很篤定地跟我說 當然會呀 還叫我不要想太多

不過當初進公司時 我問到的規定是 公司是每個月的最後一天發薪水
今天是3月的最後一天了
可是我到剛剛去查戶頭 卻發現薪水還沒有入賬
我該等到明天中午再看看嗎? 還是要打電話或寫e-mail回去問呢? >.<
(公司內部都會常常互相寫e-mail 所以確定寫e-mail對方一定看的到)
還是該直接走到法律步驟呢?

話說當初進去的時候 就是一切的規定跟福利都是我自己開口問
不知道這是正常的薪水delay還是說他們想故意不給我的? @@
可能以前在大公司待久了 薪水永遠都準時發 >.<
現在這個狀況 真的讓我覺得很棘手呀!!!

另外想請問 我的實際工作天數是10天 加上中間的兩個週末是14天
這樣他們是應該算給我10天還是兩周的薪水呢?

請知道的大大幫我回答一下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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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11-04-01
有工作就一定要給薪水,不給可以找勞工局,但是應該會算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4-06
日薪...我的前公司就是這樣...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4-06
機車點的就是實際工作天數10天,守法的就是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