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可以請資方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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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在這個月初跟我說以後我上班時間由晚上23點到早上7點(大夜班)原本是11-8沒有加班費原因是因為早上她不需要那麼多人原本口頭約定是23-7休5天我說薪水不夠她說那23-8休8天月薪2萬5上了1年多現在跟我說要改我不想可以跟她要遣散費並開立非自願性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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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atha avatarAgatha2011-04-06
因你自己不做這份工作'所以不會有遣散費'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要看老板願不願意開給你'原則上老闆是沒義務開給你的'你可以跟老闆商量看看'圖片參考:http://a.imagehost.org/0959/01-1.jpg...Showmore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4-08
我也剛遇到這樣的事,昨天去勞工局申訴,勞工局的輔導人說,如果和你之前談好的條件不一樣,已屬勞動條件之變更,可以主動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發給資遣費。但是會不會成功我就不知道了,你也可以打去勞工局詢問,他們給你更正確的答案,希望能幫助你,謝謝
Madame avatarMadame2011-04-08
請看清楚問題我並不是原本的工作內容而不想做是因為老闆減少的我工作時數變成錢不夠懂嗎我是正職拜託幫解答==
Elma avatarElma2011-04-06
版大,既然是你自己不想做,當然老闆就無須付你資遣費,也不可能開立非自願性離職書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