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份在書局的工作,原本面試時說是隔週休然後因為開學季所以會有大概兩個月的時間要加班,
二三四五可能要跟著加班,結果錄取正式工作後,主管說因為每個星期六都要上班,過了幾天又說每天都要跟著加班連星期六也是,
但這時候我很不爭氣的感冒了,請了假去看醫生,後來又因為健康因素想跟主管討論可不可以近期的三六不加班,
以便我休養,主管的回答是:「我不能做決定,你去跟老闆娘講」,結果當天上班期間我都沒有遇到老闆娘,
想說乾脆打消這個念頭好了,結果晚上十點多,
就接到老闆娘的電話說:「我有聽到你主管說你最近的情況不如你就做到今天
,明天來拿薪水以時薪算」然後我在電話中跟老闆娘解釋我最近身體不舒服的情況,
他還是依舊故我的說:「那沒關係,你明後天來拿薪水」,
最後我問說那時薪要怎麼算?她回一小時95元。然後就掛了電話了。
請問這樣的開除方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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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可能要跟著加班,結果錄取正式工作後,主管說因為每個星期六都要上班,過了幾天又說每天都要跟著加班連星期六也是,
但這時候我很不爭氣的感冒了,請了假去看醫生,後來又因為健康因素想跟主管討論可不可以近期的三六不加班,
以便我休養,主管的回答是:「我不能做決定,你去跟老闆娘講」,結果當天上班期間我都沒有遇到老闆娘,
想說乾脆打消這個念頭好了,結果晚上十點多,
就接到老闆娘的電話說:「我有聽到你主管說你最近的情況不如你就做到今天
,明天來拿薪水以時薪算」然後我在電話中跟老闆娘解釋我最近身體不舒服的情況,
他還是依舊故我的說:「那沒關係,你明後天來拿薪水」,
最後我問說那時薪要怎麼算?她回一小時95元。然後就掛了電話了。
請問這樣的開除方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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