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請問關於簽約 - 離職Yuri · 2017-01-1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已爬文過,但還是有點擔心 因此決定再問問大家 最近應徵上一家公司 合約上註明 「過試用期後,離職須於兩個月前提出」 我知道這與台灣勞基法牴觸, 原則上不合法, 但由於此家公司為外商, 有無可能公司會用自己國家的法律來限制? 然後目前初期公司在台尚未設立完成, 預計今年內有正常勞健保, 請問若是未有勞健保時期, 也受勞基法規範嗎? 謝謝大家 -- 離職All CommentsHedwig2017-01-18所以你覺得uber合法?在哪開公司當然是照當地國家規則Bethany2017-01-18他內規是寫中文還是英文?Hamiltion2017-01-20沒這種事,在哪邊開公司就要符合當地法令。Related Posts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啊?申請失業給付之離職證明書?申請失業給付之離職證明書?已進入職場8年級生 過得好嗎?工作幾年後的7年級生 現在過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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