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最近唸到解題書中的舉例如下:
某甲原任簡十機要秘書,已擔任該職務3年年終考績皆甲等。
後調整為薦八至薦九機要專員,自薦八本一起敘,
將原本3年考績甲等採計提敘後,為薦九本一。
我的理解是,3年考甲,前面的2甲可以從薦八到薦九,
剩下的1甲不是應該從九本一到九本二嗎?
為何最後是銓敘九本一呢?
這邊就要請考銓達人幫忙解惑一下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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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原任簡十機要秘書,已擔任該職務3年年終考績皆甲等。
後調整為薦八至薦九機要專員,自薦八本一起敘,
將原本3年考績甲等採計提敘後,為薦九本一。
我的理解是,3年考甲,前面的2甲可以從薦八到薦九,
剩下的1甲不是應該從九本一到九本二嗎?
為何最後是銓敘九本一呢?
這邊就要請考銓達人幫忙解惑一下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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