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什麼是存續時間?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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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ysian (......)》之銘言:
: 下列各種物權,何者不宜在設定時,定有存續時間?
: 1.地上權
: 2.抵押權
: 3.地役權
: 4.典權
: 答案是2   為什麼?
因為地上權.地役權與典權都屬於用益物權
皆為利用他人所有土地,使自己獲得利益的權利
當事人雙方自然可以就權利的存續期間達成合意
或以法律規定限制權利的存續期間..

而抵押權屬於擔保物權,為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
供作擔保債權用的不動產,於債務不履行時
將該不動產賣出,以所得價金清償債務的權利
有可能抵押物所擔保的原債權,已經定有債務人的履行期限
未定履行期限的債權,經債權人催告清償的話也一樣
而債務屆期不履行又是債權人行使抵押權的事由
如果抵押權也定有存續期間,則會有以下情形--

抵押權存續期間結束時點晚於債務人履行期限:
如果債務人於履行期限屆至前清償債務,則債務消滅
但抵押權卻因存續期間未結束而依舊存續,並不合理
如果債務人於履行期限屆至後仍未清償債務
受限於存續期間未結束,則債權人也無法即時出賣抵押物取得求償

抵押權存續期間結束時點早於債務人履行期限:
如果債務人於履行期限屆至前清償債務,則債務消滅
但抵押權仍有可能因存續期間尚未結束而依舊存續,同樣不合理
如果債務人於履行期限屆至後仍未清償債務
抵押權卻因存續期間先結束而已然消滅,對債權人的清償請求很不利

所以抵押權不宜在設定時,定有存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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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a avatarUla2005-10-15
補充一點:最高限額跟本金最高限額抵押權是可以有存續期間的.